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未遂构成特征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犯罪未遂构成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是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未遂就是属于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但对于未遂的行为也要有构成的要件,必须是当事人已经着手了犯罪,还有就是犯罪未遂的原因是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达成目的,对于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团伙斗殴是一种人数众多的打架斗殴行为,通常比两人斗殴更容易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社会秩序混乱。所以团伙斗殴所构成的罪责相对更大,受到的处罚更重。那么具体来说团伙斗殴......


·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对于我国刑法方面知识不太了解的人会认为单位犯罪,实际上就是单位里面的员工,也就是自然人和单位一起共同犯罪,但是实际上我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解并不是这样的。因此很多人都想清晰地知道。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


·疑似患者拒绝强制隔离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患者和疑似患者拒绝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


·侵害名誉权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一、侵害名誉权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阅卷吗
    一、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阅卷吗?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律师还是还不能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


·挪用资金罪由哪些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我们通常了解到的刑事诉讼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刑事案件最后的判决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然后便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往往在刑事诉讼进行的时候,很多被告人是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那么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


·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的法律规定行贿受贿是严重的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多发生在我国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上。对于这类犯罪我国一旦发现拒不姑息,一定为国家的廉政建设和人民的利益一查到底。那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呢,......


·量刑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量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刑罚。缓刑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在社区服刑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区别很大。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什么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什么区别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什么区别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