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一、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从该法条可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对购房者是否购房或者确定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合同中没有载明,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如果购房者验房后发现与宣传资料差别很大,可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沙盘模型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其明确规定,但一般司法实践中都会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购房者可以此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二、沙盘图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1、比例尺寸和楼间距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使用沙盘模型时必须注明“模型”字样,所以沙盘模型仅供参考。而实际中开放商为了让视野能看起来比较开阔,一般都会把沙盘的比例和楼间距刻意调宽调大。

2、不明建筑物

沙盘中常会看到一些透明小方块或者横梁、飘带等不明建筑物,这些物品有可能是小区的公共设施,或者是待建建筑物,极有可能会给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可能会遮挡视线、光线等。

3、绿化与交通

开发商为了营造出绿化率很高的假象,往往会刻意安排沙盘上的绿化与道路建设。有的还会刻意把道路的比例调宽,因为这样刻意让人觉得空地多一些,绿化率也高一些。小区内的交通一般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购房者需问清小区在交通上有何规划。

4、公共设施的位置

沙盘上可能显示的公共配套设施距离比较近,让购房者有种配套方便的感觉,但开发商在沙盘中可能会将小区周边的公共用地或其他楼盘纳入沙盘中。同时,开发商为了让沙盘看起来更加完美,往往隐去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诸如电房、地下车库、垃圾站等。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1、申请人在网上申购想要申请共有产权房,有很多方式,大家可以在政府指定的网站来申请共有产权房。在很多城市,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制度。如果大家想要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关注所在区的住房和城......


·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算
    在我们进行计算房屋产权的年限的时候,很多人认为是从买房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可是实际上并不是。对此我们也是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那么,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算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


·离婚房产评价格不公证怎么办?
    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的离婚财产分割是由法院判决,而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商量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决定。那么我们接下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后是否需要房产公证如果离婚房产评价格不公证怎么......


·刚买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转手
    刚买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转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


·现在公民买房子不是一定要凑够了全款之后才能购买的,根据相关政
    现在公民买房子不是一定要凑够了全款之后才能购买的,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其实可以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此时也要求购房者自己支付了首付款,就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此时买房子首付最低要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一、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什么意思?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第一条商品房......


·2023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先出轨的怎么判?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是需要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夫妻如果协议离婚,财产的分割,包括房产如何分割都是由双方共同商议的,如果商议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作出判决。那如果该离婚案件中存在一方出轨的行为,2017婚姻......


·新婚姻法+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必然要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处理。我国《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时各个事项都作了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但由于房子......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各个开发商在修建安置房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以后才可以修建。所以,安置房在建设过程当中涉及到一些手续的报备问题......


·如何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怎样走流程?
    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