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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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私自开垦荒山荒地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但是这一做法是具有风险性的,比如有的地方农民不上交开荒地,村里就不给办理土地确权,这就是风险之一,但这些行为合理吗?农民该怎么办? 首先,荒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未经发包,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村集体,个人和单位组织是不能够私自使用的,对于私垦的四荒地,村集体有权将其收回。 而之所以农村存在大量荒地被村民开垦耕种无人管制的现象,也是属于基层管理人员的失职,但是对于人情社会比较明显的农村来讲,一般只要不涉及利益纠纷,通常也不会去收回耕种的土地,或者说很难收回来,毕竟好好耕种着的土地,村民也不愿意交回的。 因此,村里以交回开荒地为前提才予以确权有可能也是无奈之举,但是这种做法是不符合确权政策规定的,只要你的承包地没有涉及到纠纷或者没有违反政策规定的操作,那么必须要参与到确权中来,至于荒地收回问题,当另作处理。 不过农村自治是常态,相比之下,确权才是更为重要的事,建议就荒地问题和村里协商,比如给一定的时间处理地上作物再收回,或者要求村里给予一定的耕地整治费用或者地上收益赔偿,然后交出荒地,参与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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