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罪多少金额是大额?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侵权罪多少金额是大额?商标侵权罪属于刑事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商标侵权罪并不仅仅是单一的一个罪名,包括三种犯罪形式,法律条款中未对涉及金额的“大额”做确切规定。构成商标侵权涉嫌的三种罪名:1、假冒注册商标罪。《刑百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商标罪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度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该罪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知或巨大的。3、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该罪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二、商标侵权的立案和处罚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起刑标准定为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回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起刑标准定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增加了其他情节严答重的情形。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也属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版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权。商标侵权罪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且是三种不同商标侵权犯罪形式的统称,每一种都有其定罪和判刑的标准,因此法律中没有对“大额”给出标准数字。但一旦被定性为商标侵权罪就将受到法律的刑罚和拘役等,如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可判3到7年有期徒刑。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和申请专利所搭进去的精力和财力相比,到最后也有可能因为自己对于各种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导致专利的申请以失败而告终的。与其这样,专门交给办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由它们来操作整个专利的申请......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关于著作权,分为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在著作财产权里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权利,那么您知道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吗?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哪些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规定......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商标侵权不仅会对相应商品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还会对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实践中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那么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


·驰名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认定驰名商标?商家会通过设计商标而增加自己的产品辨别度,从而使得消费者记住自己的产品,增加产品的购买度,然而在我国商标的类型分为多种,那么关于驰名商标该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而驰名......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显然要比对普通商标的保护更多,不过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我国法律规定对注册商标保护的期限一般为10年,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相信很多人就不......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如今世界,随之计算机网络社会的建设,信息技术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编写创新软件日渐成为一种高收入的职业的同时,软件著作权转让变更也可以为软件编写者盈利。那么软件著作权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呢......


·商标侵权纠纷诉讼需要什么证据证明
    1、权利证据: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2)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又有许多不同点: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则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一经营者;证明商标注册人必须具有对商......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