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商标专用权又叫做商标权,普通商标在申请注册之后,所有人就会获得商标权,然后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很多,且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作为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那么该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梁律师提醒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在选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时,要以可行性、经济性为原则,以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在这里,梁律师提醒权利人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三、侵犯商标权取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收集证据内容及手段应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合法。实践中,证据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②取证程序不合法。如以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③内容不合法。即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虚假的、无证明力的事实材料,因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毫无意义而为非法证据。2、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其次,当事人应收集与证明对象相一致的证据。实践表明,证据证明对象过于分散往往容易削弱证据的证明力,至于相互矛盾的证据更是不为法庭所认定。所以,在收集证据后要仔细研究它们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
我们能够知道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方式有很多,对于权利人来说,进行救济追偿并不是十分的容易,过程耗时比较长。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救济,建议您咨询一下我们网站专业的商标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


·作商标无效代理流程机构被称为什么?
    作商标无效代理流程机构被称为什么?一、作商标无效代理流程机构被称为什么?商标代理机构往往称为知识产权公司、商标事务所等,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解释注册商标的优势、劣势,并提供注册申请办理服务,以及提供维......


·相同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相同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主要是:(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商标续展变更费指的是商标续展费和商标变更费,这是两个费用。而且我国对于商标续展变更费收取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么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也可以按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软件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


·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有哪些?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转让著......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一、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首先,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若确定为恶意抢注,在还未抢注成功时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若已被恶意......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我国专利的分类主要是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这里面专利技术是属于其中的发明创造。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不同的。那么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提交专利申请,可以申请人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专门的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对于申请人自行申请的专利来说,如果想要知道专利申请号,就需要自己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查询。如果是委托的专业机构代为......


·专利权申请都需要缴什么费
    专利权申请都需要缴什么费一、专利权申请都需要缴什么费以下说明各种专利的申请费用: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为500元;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为500元;4、发明申请的审查费为25......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包括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包括哪些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