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住院天数 《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42号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6、交通费,计算公式: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计算公式: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105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15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105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15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1051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15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一般是国产)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02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8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02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8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02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87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伤残鉴定费

12、后续治疗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14、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金额= 52409元÷12个月×6个月

15、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1051元×20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152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105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15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1051元×5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152元×5年

16、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方法同上

17、办理丧葬事宜支付的交通、食宿费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涉及到一些交通事故的赔偿性的问题的话,它需要区别对待,因为有一些赔偿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和护理费用等等。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交通费用办理的时候,应当是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单据来进行。


·法院判决后罚金什么时候交
    法院判决后罚金什么时候交?交罚金的时间以判决书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的时候,外交通事故发生的平率还是很高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幸受伤而对方又是责任方且不愿意垫付医药费是合法的吗,可以对此提起诉讼吗?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说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定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才行。但对于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要作出处罚的。那么实践中应该怎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


·汽车被划伤时汽车划痕险能赔多少
    汽车被划伤时汽车划痕险能赔多少随着汽车的普及,很多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爱车。由于汽车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很多车主都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了各种各样的保险,以降低发生事故时自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汽车划......


·最新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刑法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具有倒卖......


·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如今的小区都是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这也需要小区的业主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那么此时会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找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
    找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现在代驾服务非常流行,不少人喝了酒之后都会找代驾司机将车开回家。有些代驾司机水平有限,在开车过程中会发生交通违章,这时就涉及到扣分和罚款了。如果处理好,就容易同代驾公司发生纠纷。那么汽车代......


·很多人在看房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细节,而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
    很多人在看房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细节,而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房款之后,在房屋验收的时候却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退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需要与开发商进行交涉,采取措施来解决产生的质量问题。那此时可以通过怎样......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给新车购买保险是大多数车主会做的事情,但是车辆保险有很多种。除了国家规定必须买的交强险以外,车主必买的就是车辆划痕险,但在购买划痕险的时候总是会被告知划痕险不属于能够单独购买的类......


·四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标准是什么
    多车追尾需要看具体案情。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新婚姻法领证要交钱的项目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男女双方决定结婚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要结婚应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只有领取了结婚证双方的婚姻才是合法的。您都知道领取结婚证需要缴纳少量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