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

5、机动车变更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转弯、掉头或超车的车辆;

7、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刮撞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

8、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

9、机动车因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导致交通事故;

10、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

11、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就会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认定全责的一般是违反交通的相关条款而进行驾驶,对于全责的一方就要承担起所有的赔偿费用,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 避免因事故的发生而引起各种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


·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国务院......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车祸误工无单位怎么算?
    车祸误工无单位怎么算?车祸误工无单位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1、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在实践中,一......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当中的规定项目来进行一次性的医疗费用和具体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


·车辆检查内容?
    车辆检查内容有哪些汽车年检是我们现实中极其常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机动车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年检,如果没有通过年检的事,不可以在在道路上进行行驶。而具体能检查又包括哪些范围呢?今天就由我带大家一......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实践中不管是构成哪一种犯罪都是需要作出判刑处罚的,那醉酒后驾驶......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一、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费率浮动机制、代位求偿、零整比等方面,下面是具体内容:1、保险责任扩大:商业车险费改前,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视了起来,醉驾如果引发了严重后果的,驾驶人是要被判刑的;如果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严重情节的,也是要被处以至少一个月的拘役。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下......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赔偿计算何种中对于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我国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并非完全一边倒的偏向行人或者机动车,而是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再加上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责任的划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是交通事故划分责任赔偿计算的问题......


·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交警实际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具体选择处理的程序,法律中规定的处理程序就包括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之下,肯定是简易程序要简单一些,但也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那么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