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商标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关于商标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一、商标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

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商标权的产生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

3、在权利的标的物方面,著作权的标的物为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4、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

二、商标权的取得是怎样的

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A、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是根据商标使用事实才得以成立的。

B、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够取得商标权。

C、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需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能因注册而产生,也一样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标权的取得的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A、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它的产生并不是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而且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B、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和版权虽然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客体也不尽相同。注册为商标后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是不能排除他人在不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虽然可以以版权异议,但是若没有登记,就难以举证)。在全部类别都注册保护成本相对来说就很高,这是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申请版权的登记,这样就可以排除他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了。


·商标抢注诈骗标准是什么?
    商标抢注诈骗标准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


·商标变换是什么样的流程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第二步:申请注册。①申......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


·我国主要授予的专利类型有哪些
    我国主要授予的专利类型有哪些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


·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商标侵权怎么办
    在出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之后,被侵权人的利益肯定是会受到损害的,而此时如果发现侵权尚早,那么及时采取了措施的话,其实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如果一直没有察觉到有商标侵权的情况,自然时间久了之后造成的损害就会很大。而对......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


·商标到期前2年可以续展吗?
    商标到期前2年可以续展吗?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


·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
    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生产经营者想要使用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一般是采用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来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在合同中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称呼,商标持有人为许可人,另外一方的称呼是被许可人。合同里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自行......


·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移送标准为商标侵权案案值五万以上的,工商局会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按照犯罪案件立案。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后,商标持有企业可以向工商局投诉举报,要求对侵权方处罚。如果涉及案值较大,不在工商局受理范围内......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不受保护的,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包括: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


·复制权属于著作人身权
    不属于。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