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金额多少可以达到刑事立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金额多少可以达到刑事立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问题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并不骨不同的性质的案件,立案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另外,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专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属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立案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为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一定的事实材料就能立案。只有当这些材料所反映的事实符合立案的条件时,才能做到正确、及时、合法立案。立案的条件,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就是决定刑事案件成立,开始进行刑事追究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正确掌握立案的条件,是准确、及时地解决应否立案问题的关键。《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处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另外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与金额的标准并不一定有关系,涉及到抢劫的行为,是只有存在抢劫的事实就可以立案处理的,与抢劫金额的大小是没有区别的。



·持械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持械抢劫的行为其实一般认定为持有凶器实施抢劫,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很严重的,自然在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时候,量刑也会比较重。那具体来说我国对持械抢劫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而一般哪些行为又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下面就让我......


·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那么,聚众斗......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到司法部门报到吗?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到司法部门报到吗?一、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到司法部门报到吗?要到司法部门报到,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


·对于盗刷多少构成犯罪?
    对于盗刷多少构成犯罪?盗刷在一千到三千元就会构成犯罪,如果是金额达到五千元的就会按信用卡诈骗罪来进行处罚;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是犯罪行为,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五千元为立案标准。如果银行......


·举报贩毒可不可以减刑?
    举报贩毒可不可以减刑?要看是否能够构成立功,如果构成重大立功的话,属于应当减刑的情节。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决。当然,最终定罪量刑要由法院依照具体案情和证据认定,因此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和如何定罪量刑应待律师会见和阅......


·刑法法条第十七条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刑罚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上出现的违法刑事案件着较为全面的解答,这类法律对我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有着强有力的判决作用。那刑法法条第十七条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着详细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单位犯罪适用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现在的犯罪形式大体上也就是分为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这两种的,相对来说单位犯罪可能让很多普通老百姓在理解起来的时候觉得比较吃力,其实现如今单位犯罪更多的是倾向于属于国有性质的机关团体的。接下来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内容主......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我们知道,老赖是那些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会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从事某些民事行为。如果老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司法拘留的,以示惩戒。有人疑惑,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怎么量刑?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怎么量刑?一、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怎么量刑?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就必须送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那么刑事拘留通知书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了刑事拘留通知书格式并且介绍了刑......


·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怎么量刑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怎么量刑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