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四)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做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做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当事人在办理时,应递交自身的案件证据和诉讼书。诉讼书应说明自身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对自身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我国的办案人民法院接到诉讼书时,应审理这类案件,判决这类合同纠纷案件。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国家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减少一人持有多套房产,从而出台了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来进行限制。那么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都包含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手房判决履行合同成功率高吗
    在我们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实际情况变动,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私下协调商议不成功,那么只有向法院起诉判决,这时候就用朋友有疑问了,二手房判决履行合同成功率高吗?我们为您解答。一、......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一、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一)全款房加名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对于假离婚的卖房流程,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实际中,之所以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卖房,主要是为了避免税费的缴纳,以及再次购房的税费等问题,但是事情的发展方向是难以揣......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子女两人如何继承?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子女两人如何继承?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子女两人的继承,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如果当事人自己有用人单位的话,用人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会代为缴纳。如果当事人属于自由职业者,可办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自行缴纳。二、住房公积金的提......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样处理
    进行房屋买卖的,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当事人会先约定一个定金,而日后要是产生纠纷的话,则就可以对之前约定的定金作出处理。那么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买卖......


·一、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吗?只要有正当理由,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


·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割财产,将子女的抚养问题解决好。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重要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这时,对房产价值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


·通过验房,业主可以省心收房,放心入住,还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入住
    通过验房,业主可以省心收房,放心入住,还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入住后的风险,也可以减少后续作业(如装饰工程)的返工概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么,验房的项目包括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验......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对于在外打工的人来说,住房问题是一直困扰他们的问题,因为房子的租金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收入。而在租房时为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发生,我们往往要要求房东配合一起去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那么,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办......


·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
    要是二房东将房屋进行转租的,此时最好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否则日后就会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当然,实践中,有的二房东进行房屋转租的会要求签订书面的房屋转租合同,那么这个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