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我有赔偿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我有赔偿吗?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的是没有赔偿的,单位依据你严重失职,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以及事由来要求赔偿,但涉及到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的行为,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变相理由来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一、起诉公司影响:1、劳动仲裁输了的话,公司要给钱。2、有可能记入公司诚信档案,公示社会。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个人名下公司的财产,主张还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公司解散启动后股权转让还可以吗
    公司解散启动后股权转让还可以吗?一、定义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二、公司解散原因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我们都知道,注册一家公司时,是需要有注册资金的,可是,注册资金确定之后就不能更改了吗?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这个问题。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某某控投资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现在很多人都在做股票投资,您买卖股票,其实就是看好上市公司的业绩。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的季报和年报是其分析上市公司业绩,制定投资计划的关键资料。对于年报的解读,可以了......


·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②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③股份有限公司发......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当今社会,创业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词语,很多人在现实的生活中满怀一腔热血进行创业,您都知道,创业非常的辛苦,而且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行事,比如在进行融资的时候要慎重对待。那么,创业企业......


·公司法股权回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
    一、公司法股权回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后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在这个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时代,开公司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很多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其实并不清楚,对它的流程也不是很明白。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中是如何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一、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股权转让协议撤销: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撤销权由合同当事人依法享......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