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著作权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7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作者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里未提到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笔者 认为,上述权利也应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保护,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二、著作权怎样继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在我国,著作权的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等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为复数时,通常要进行遗产分割,最终使每一个继承人得到自己的遗产份额,由其单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由于著作财产权与物的所有权不同,因而其分割的方法也有区别。在著作权分割过程中,对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获得了权利而没有取得实际财产利益的那部分,通常要等到实际财产利益实现时,其继承人才可以通过分割而实际获得。对处于这种状态的著作财产权,共同继承人应该保持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但是,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将它折作价款归其中一人所有,而由他向其他共同继承人支付相当于他人继承时应分得的同等份额的价值以补偿其损失,从而分割遗产。继承人还可以通过向第三人转让全部著作财产权并获得价款的方式,从而进行实际分割。若发生继承人中有人应多分、少分或不分等特殊情况时,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区别对待。此外,由于著作财产权价值的不完全确定性,各继承人可结合著作财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以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即继承人经过继承活动可以成为著作财产权新的权利人。其方式既可以是法定继堆,也可以是遗嘱继承,还叮以是接受遗赠。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不仅是发明专利,还有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些在获得了专利权后,就需要每年缴纳一定的年费,但是这年费是可以申请减免的。那么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一、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定义1、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针对发明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在专利权人每年按时交纳专利年费的时候,最长的保护期限为20年。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吗?请阅......


·商标续展费是按类别收费吗
    商标续展费是按类别收费吗?1、申请商标续展是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


·域名注册会不会对商标侵权
    会的,如果商标已经注册,域名再用商标注册的话,就属于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包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工商总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措施是什么?
    一、工商总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措施是什么?目前商标局计划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关口前移,从注册、异议等环节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从严从快审理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案件;二是研究确定重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具体的损失一般情况下的话,如果具体损失达到了300元,就会赔偿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


·要如何鉴定商标侵权?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来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


·抢注商标权算不算侵权行为
    抢注的商标只要是其他公司没有注册过使用过的就不算做侵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一、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有两条途径:(一)委......


·侵犯著作权罪定义量刑
    侵犯著作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所定义,指的是一种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营利、赚钱,并且并未得到版权所有者同意就私自复制、粘贴并发表其文学、音乐、图像、数字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等所有权物,私自冒名出版、发......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