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大概就是二到七个月左右,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机关过问的,会更长。3、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每一个诉讼阶段,即公、检、法或说侦、检、审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都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分别针对三机关不同的司法文书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向三机关分别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师文书,说服办案机关把律师的辩护观点写入《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如果只在法院阶段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就丧失了在公、检阶段可以落实的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的机会二、检察院批捕的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一起案件从批捕到起诉都是需要有一个时间段的,但对于时间会要多久法律上面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有在有证有据的情况之下法院才会对案件进行判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会按一系列的流程走,如果遇到在审查起诉的阶段证据不齐全的话,还需要退侦从而再延长处理的时间。



·服刑人员如何减刑、减刑程序又是怎样的?
    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的时候,其实可以争取减刑或假释的机会。当然,前提还是要满足规定条件才行。那其中服刑人员如何减刑呢?而法律中规定的减刑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服刑人员如何减刑......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


·根据相关规定犯罪未遂怎么解释?
    根据相关规定犯罪未遂怎么解释?1、犯罪未遂名词解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立案标准是什么?
    社会上经常出现信用卡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诈骗信用卡消费时,会恶意透支信用卡额度,造成信用卡发行商的经济损失。恶意透支是一种侵害他人经济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


·刑诉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诉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哪些一、刑诉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哪些(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


·谁非法集资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我国制订了法律来惩处犯罪犯罪行为,那么谁非法集资死刑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会危害社会,造成人民财产的损失,集资诈骗包括有很多种类型,不仅是个人会诈骗也有单位诈骗,在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警惕。下面就由我......


·亲告罪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亲告罪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


·消防责任事故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消防责任事故罪一般要怎么判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具体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具体......


·山东诈骗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关于诈骗罪的量刑通常都是根据诈骗数额决定的,在最后量刑的裁决结果书当中也是分为诈骗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巨大等,所以在刑法当中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就有着明确的规定。诈骗数额是和立案以及最后的量刑都是紧密相连......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拘留期限怎么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拘留期限怎么算?1、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2、根据《中......


·从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劫罪共同犯罪中可能存在从犯,然而对从犯的处罚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对抢劫罪从犯作出认定。这就要从从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抢劫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有些时候,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时,抢劫的财产数额不大,也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例如一些青少年仅仅是为了恶作剧而强索他人财物。对于这种情况,一般认为行为人的这些行为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属于一般的违法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