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有一部分受害人把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想的特别的简单,交通事故的赔偿不是随意张口就来的,就算是由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人民法院也是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证据来确定赔偿标准的。


·虽然现在开车的人非常多,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车主都是有钱人。导致
    虽然现在开车的人非常多,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车主都是有钱人。导致在发生车祸的时候没有钱赔偿,这种事在社会中已发生了不少,那么车祸对方没钱赔怎么办?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车祸对方没钱赔......


·监控违章停车如何处罚
    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违章停车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交通拥堵等影响交通正常秩序的问题,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就给他人造成困扰,这样的行为当然要......


·东莞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这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对员工发生工伤后的损失进行赔偿,保证员工不因工伤而受到经济损失。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员工应先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今天我们......


·酒后驾车交强险能否赔偿
    酒后驾车交强险能否赔偿不能赔偿。就此问题,记者通过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但商业车险中,“酒后驾车”依然被列为免除责任。保险公司明......


·一、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注意事项都?
    一、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


·交通事务轻微伤调解不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务轻微伤调解不了怎么办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2、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高空坠物砸车赔偿协议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赔偿协议是怎样的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税及怎么开?一、个人劳务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起诉时,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应提交下列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