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对于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一般只是和他人笔名相同的,难以认定成商标来侵权。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源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知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道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二、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侵权一般都是要有被认定的条件才会受到处罚,如果不是其范围之内一般都不会被认定,对于当事人的笔名即使双方是相同的,一般也不会受到处罚的,因此,对于被侵权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也是要有法律的依据才可以实施。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一、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这是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的,具体规定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专利权质押概念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不可以要回来。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吗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包括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三大类。侵犯著作权又可再分为侵犯著作人身权与侵犯著作财产权的行为。侵犯商标权主要表现为盗用、冒用他人商标......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一般不会。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


·一百元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理
    一般是接受行政处罚。侵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


·商标法中商标续展需要公示吗
    商标法中商标续展需要公示吗?商标续展没有公示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著作权网络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著作权网络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1.网络著作权侵仅行为的客体要件即只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就应当受到保护,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他人的智力成果也不可以任意复制,创作者的权益不能随意侵犯。2、网络著......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相关条文有哪些?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相关条文有哪些?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


·知识产权受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受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法保护期制度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限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一、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可以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之后如果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需要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商标侵权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商标侵权可以要求哪些赔偿现实中,要是发生了商标侵权的话,那么此时商标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究竟商标侵权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而在要求赔偿之前,还需要先对侵权行为作出认定,此时又该如何来认定商标侵权......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