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以后多少天内提请逮捕?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刑事拘留以后多少天内提请逮捕?刑事拘留以后三天内提请逮捕,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被刑事拘留后会怎么样?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出现一些刑事方面的犯罪行为,那么肯定首先是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活动的。但是这样的一种调查活动,首先是需要采取一些强制措施的,尤其是存在着一些紧急的状况,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



·犯罪分子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选择具体的辩护方向,如无罪辩护。但此时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否则的话无罪辩护是不能得到法院认可的。那么此时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缓刑期满后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因此,在缓刑期满后的不是累犯。《刑法》第65条......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等)。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人,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不能判处死刑,且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若是是孕妇的,不能判处死刑;若是精......


·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处罚需要根据下列两种情形来判定:1、行为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应当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进行矫治教育;2、行为人已满十六周......


·一、诽谤犯罪报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诽谤犯罪报案流程是怎样的?侮辱、诽谤是亲告罪,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可以到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要是你觉得需要报案的话,到事发地所在的派出所......


·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 入室盗窃未遂怎么判
    对于入室盗窃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单独的构成什么入室盗窃罪,这仅仅实属于盗窃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犯罪手段,当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在进行了入室盗窃的情况下,其实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然后追究其刑事责任。不......


·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是怎么样的?
    一、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疫情期间拒绝强制隔离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和疑似患者拒绝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


·拘留所会客时间是怎么规定
    一、拘留所会客时间是怎么规定探望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是行政拘留,需要提前跟拘留所提出申请才可以进行探视。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


·涉嫌诈骗被拘留多久能判
    诈骗被拘留多久能判刑事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捕不超过7天,最长37天。也就是在37天内必须做出一个变更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的一个决定,如果被批捕了,批捕之后侦查期一般是两个月的时间,随后案......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