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交通事故赔偿完后协议是需要签订。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二、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双方完成了之后同样也需要写一份协议来保障各自的权益,协议的本身就是证明是否赔偿的最好证据,这也避免了今后会产生各种的纠纷,所以,双方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条款来,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一、湖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湖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湖南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


·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由于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是不允许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的,必须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处理。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轻微交通事......


·一、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怎样进行?
    一、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怎样进行?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它进行规则是按照当事人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住宿费的补偿。第一是必须是要由车辆造成的,其中车辆既包括了机动车,也包括了非机动车......


·禁止证券交易的行为包含哪些
    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分为三类:1.法律禁止的人员主要是公司的高级工作人员以及与证券信息相关的人员。2.在法定禁止交易的期限交易。3.法定禁止的行为.主要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及其有关的交易行为。《证券法》第七......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如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而发生事故后的理赔格外重要。但是很多车主不清楚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可能在发生撞车事故后不知如何处理,因此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规定,介绍其所需程序,希望可......


·车辆也是属于财产当中的一种,因此在对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进行保全
    车辆也是属于财产当中的一种,因此在对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进行保全的时候,往往是按照对财产的保全进行的。那么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期限是多久呢?具体的包括方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期限是多......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
    不管是打怎样的官司,当事人都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但不同的案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却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呢?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证明当......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一、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我国规定除因事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绝对不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所以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


·就是不交社会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就是不交社会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交通肇事后逃逸”是1997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增加规定的的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往往导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损失无法得到赔偿、案......


·对于公民半夜飙车违法吗?
    对于公民半夜飙车违法吗?飙车是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危害着其他人及公共秩序的安全,因而,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


·江苏省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22〕33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