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包括了什么人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包括了什么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第三人要使用演绎作品不但要征求演绎作品作者同意,还要征得原作品的作者同意。由此,可以看出演绎作品改变了原有表达而形成了新的表达。需要注意的是,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存在区别:汇编作品没有改变表达,而演绎作品改变了原作品的表达。二、演绎作品版权侵权如何认定演绎作品版权侵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这四种权统称为演绎权,因摄制、改编、翻译、汇编行为产生的作品称为演绎作品。这意味着将作品摄制成影视作品、改编成新作品、翻译成另一种文字和将其与其他作品进行独创性汇编的行为是受到演绎权控制的行为。未经作者许可而对其作品实施的摄制、改编、翻译、汇编行为属于侵犯演绎权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作品为侵权演绎作品。由于演绎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再创作,所以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其演绎作品的版权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版权,包括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演绎作者应当在演绎作品上注明原作品的名称、原作者的姓名,尊重原作品的内容,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等,否则可能导致对原作品的侵权而承担民事责任。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重要的创作方式。演绎创作所产生的新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人,即改编者、翻译者、注释者、整理人享有独 立的著作权。而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进行作品的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时,其他人也可以对该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各演绎作品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演绎作品分别享有著作权。



·侵犯注册商标罪入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注册商标罪入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侵犯注册商标罪入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根据商标法第39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具体形式有: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商标法无效宣告答辩时效期间不答辩的法律后是什么?
    商标法无效宣告答辩时效期间不答辩的效力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若是在商标评审委员......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一、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一)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不受保护的,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包括: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


·申请无效商标模板应该怎么写?
    申请无效商标模板应该怎么写?一、申请无效商标模板应该怎么写?申请人名称: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一、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多少年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


·构成假冒专利罪怎么判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怎么判刑?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


·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吗?
    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吗?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是出版权的内容之一,是著作权人与出版者达成合同协议,合同期限内除了出版者别人不能出版该书的权利,即便是著作权......


·商标注册证到期申请续展可以提前多久?
    商标注册证到期申请续展可以提前多久?一、商标注册证到期申请续展可以提前多久?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