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4条第一款 [2] 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二、中止犯罪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犯罪形态是刑法量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于不同的形态,因为产生的法益侵害程度不同,所以会有不同的定罪标准,具体可以分为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等等。



·刑法中规定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金融行业的人应该对于非法集资都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吧,因为在创办公司的过程当中,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的允许,就非法的向我国公民吸收投资资金,这也算作非法集资的一种类型。其实是非法集资的人都知道这是违法的,只不过可能具体......


·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


·对于过失犯罪如何取证?
    对于过失犯罪如何取证?过失犯罪的取证,可以根据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取证依据有: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根本否定态度。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


·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一、刑事判决书格式(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


·贩毒罪量刑2023最新标准
    贩毒罪量刑最新标准近几年来,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我国司法机关也一直不遗余力的实施扫毒行动,抓捕了一大批毒枭、职业毒犯。而对于......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差异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差异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种犯罪的区分往往需要较强的专业性。如若不仔细进行区分,那么很容易出现......


·哪些主体拥有刑事诉讼法独立上诉权?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你想提出上诉,就要了解哪些主体拥有刑事诉讼法独立上诉权,哪些主体没有独立上诉权利,了解好这些问题,将会对你在案件中上诉这一环节起到关键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一系列的解答。一、哪些人......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


·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涉嫌盗窃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不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盗窃罪量刑情节有......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