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的自动保护原则是什么意思?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著作权法的自动保护原则是什么意思?《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自动保护原则就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是相对著作权非自动取得原则而言的。具体而言,符合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产生著作权。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法专门就是为拥有作品的人所产生的保护条款,而对于在著作权法中自动保护的情形一般是不需要办理任何的手续,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个作品也是必须要得到大家的认可,从而也需要符合条件才能利用此原则。



·商标专属加急注册费用是多少
    一、商标专属加急注册费用是多少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是没有加急的,注册商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审评费用等。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


·作商标无效代理流程机构被称为什么?
    作商标无效代理流程机构被称为什么?一、作商标无效代理流程机构被称为什么?商标代理机构往往称为知识产权公司、商标事务所等,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解释注册商标的优势、劣势,并提供注册申请办理服务,以及提供维......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久?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2.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


·专利评估的方法都有哪些
    专利评估的方法都有哪些专利评估需要多少钱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进行评估吗?专利权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特点,申请专利必须符合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才可被授予专利权,那么可能就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保万无一失。实践中,......


·有关专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关专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关专利权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可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1、一般强制许可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一、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一、双方基本信息双方信息包括:1、受让方:合同编号、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一、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