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

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重大误解的特征有哪些?


关于重大误解,法律及司法解释给予了明确的界限,在民法理论上,重大误解又称为错误,重大误解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1、认识的误解,这个错误的产生式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内心表达意思缺陷,双方产生的认识错误,当事人的意思真实与其内心意思是一致的,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沟通、技能或信息等内心意思的缺陷,使其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

2、内容的误解。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比如地域差距,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地方意思就不一样,给予地域或民俗不同等原因订立的合同,可以算重大误解,不过,还有个限制条件,这个重大误解的内容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认识发生误解,才能够成为重大误解。

三、重大误解所存在的形式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可撤销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大误解就是属于因误解或者是以欺诈的合同而订立的合同,只要这个误解造成了一方的利益所损那么是可以要求撤销这份合同,从而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而对于另一方还需要返现相应的订金,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我国这个发展中国家中,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过上了小康生活,很多老百姓就把住址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使得农村大量房屋没有用武之地,很多人就开始想如果农村集体需要买卖房屋需不需要......


·成都市买房子现在限购了吗?
    成都市买房子现在限购了吗?开始限购了;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通知》,从3月24日起,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并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具体如下: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怎么这个房子还有产权的限制,其实这里是涉及到了两方面的问题,确实我们买房子之后是永久的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但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却还是国家的,之前开发商从国家手里批......


·房产继承走法院怎么收费?
    房产继承走法院怎么收费?房产继承走法院收费,首先是需要关于继承公证进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的2%收取,最低也是不能够低于200元的,除此之外的话,关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收取费用是累计进行计算的。1、......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一、店面房怎么样转租不算违约?
    一、店面房怎么样转租不算违约?经过房东同意转租的就不算违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转租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出租人人转租人之间的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期。转租注意事项:以下房屋是不能转租的: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


·房产可谓是大部分老百姓价值最高的资产,因而房屋买卖可谓是大部
    房产可谓是大部分老百姓价值最高的资产,因而房屋买卖可谓是大部分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刚需也好,购房保值增值也罢,房产交易日趋频繁。为了确保房产交易顺利,买卖双方都按照约定完成合法交易,房产......


·继承房产如何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继承房产如何过户手续是怎样的?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手续如下:1、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办理被继承人死亡证;2、到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局办理继承人证明文件;3、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携......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北京市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很多,最近又推出了自住房。可能很多人对这个概念比较陌生,什么是自住房,自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整理了相关文字,......


·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合法吗?
    一、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合法吗?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显然是不合法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率非常高,所以伴随着的再婚也是非常多。在农村这样再婚重组家庭就被人们称为半路夫妻。半路夫妻要想生活的好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夫妻双方都是带着孩子的,孩子之间会有很多的矛盾,久而久之夫妻婚姻......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