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


这首先是人民检察院自身职能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抗诉权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这两种权都必须包含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否则法律监督权必然落空,检察权也难完整。所以,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权对生效错误裁判抗诉以立即启动再审。


其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对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显然,此规定是对二审中驳回抗诉应在“案件经过审理后”进行的限定,我们认为,对审判监督的抗诉,也应当适用,法院驳回抗诉的决定应建立在对案件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只有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理后才能作出。


二、抗诉怎样提起?


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他是享有一定的审查起诉的权利的,同时他对于我们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些判决和裁定均有监督的权利,如果发现判决和裁定是错误的话,可以向一些机关来进行反映,然后要求再审或者是重新审理。




·不作为犯罪类型都有哪些?
    说到不作为犯罪可能您都比较陌生,我们为您举一个例子,母亲对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拒绝哺乳,并且将其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照顾,这种情况下要是导致了婴儿死亡的话,就会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那法律中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


·故意伤害罪致死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致死赔偿多少钱?故意伤害罪致死赔偿多少钱?一、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


·猥亵儿童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猥亵儿童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那么,猥亵儿童罪最新量刑标......


·网上办理无行贿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有行贿做法的这些人员当时的心态肯定都是希望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给自己大开方便之门的,可实际上,行贿不仅会亲手将自己送到班房当中,将来在市场竞争的过程当中会失去更多的大好机会的。因为同类型的企业在参与政府招标的活......


·变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变造货币在我国只能有国家发行,但是由于伪造、变造货币成本小,利润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变造货币的犯罪也呈增长的势头。因此,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


·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
    一、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法院判决时仍具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都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


·新刑诉法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今天的你可能比明天更成熟一点,明天的他可能比今天成绩更好一点,人总是不断进步的。法律也是不断完善的。近年,国家开始针对各项法律做修订,把未纳入其中的包括和网络有关的一些法律完善起来。因此出台了新刑事诉讼法。那么......


·过失决水罪构成要件2023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


·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金额是多少可以判刑?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可以判刑?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在三千元以上就可以进行判刑;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检察院批捕后会判缓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会判缓刑吗?检察院批捕后可能会判缓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一般是多久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不过法律中......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