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法律上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吗


有的,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二、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作品的著作权需要作品作者走国家司法程序进行申请,如果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知识产权局会授予作品著作权,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会进行驳回,不过作者可以进行答辩。作品有著作权,被人进行抄袭或者是借鉴,是侵权行为。




·法律规定申请专利保护期是多久?
    法律规定申请专利保护期是多久一、法律规定申请专利保护期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实践中,著作权的转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买卖、赠与等等,同时进行转让的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效的。但由于著作权本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因此有的人就在问著作权转让有期限......


·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合同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合同是怎样的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


·要怎么未续展商标抢注办理?
    要怎么未续展商标抢注办理?一、要怎么未续展商标抢注办?未续展商标抢注可以向对方公司提出商标转让,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回来或者向对方公司提出授权,让对方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或者向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估需要什么材料,遵循什么原则?
    商标评估需要什么材料,遵循什么原则?一、商标评估定义和原则1、定义商标评估的定义商标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商标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商标......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人们设计好商标图案后,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后期发现存在问题,人们可以及时撤回注册申请,以免商标注册下来发生麻烦。申请撤回注册有两个途径,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和自行处理。那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多少次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多少次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即一直使用该商标。二、续展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续展商标注......


·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
    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一、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是可以再申请注册的,但同样或者相似的商标在宣告无效后一年内再申请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驳回对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商标局拒绝通过其他人注册该商标,这个是为了保护商标的先注册人的利益。但是,必须是商标局主动提出商标异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