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的定义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定义
专利权质押合同,以担保债务的履行,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由于质押是一种新的担保形式。
三、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
专利质押登记即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前,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文件应当生效。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要件会在合同中进行专门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以当事人及其法人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则签字的法人代表应当与当事人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中的法人代表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的,应当由法人代表授权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声明。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特征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专利权质押合同属于一种担保合同,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于1996年9月16日颁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登记办法》, 1996年10月1日起生效)第3条也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显然,以口头形式、电话、电报或者其他形式所订立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无效。
但是,专利权质押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例如,《担保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专利权质押合同以向管理部门登记为生效要件。这里所指的“管理部门”,在《登记办法》第2条作了明确规定:“中国专利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部门”。即专利权质押合同必须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申请登记,经登记后才能生效。《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专利局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一般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许可合同不同。作为一种担保行为,质押过程中一般不发生专利权的转移,即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后,专利权不发生转移,仍属于出质人所有;而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即发生专利权的转移。另一方面,专利权转让合同是一种独立的主合同,而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依附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专利权质押合同不能导致专利权向质权人转移。另一方面,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后,质权人虽然能够限制出质人的专利权,但质权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权。因此,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专利权许可合同也不同。
以上就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的相关内容,从规定来看,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生交之日就是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其他方式订立的专利质押合同无效,且专利质押合同必须登记,没有登记的也无效。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濮阳律师。



·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


·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软件开发公司是必须要依靠著作权登记来保护自己的版权的,这样才可以通过研发软件为公司盈利。但是对于公司或者开发软件的当事人来说,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个过程到最终颁发相关证书是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下面我们就专门来......


·商标续展期过了六个月后还能办理吗?
    商标续展期过了六个月后还能办理吗?过了六个月后不能办理续展,但可以重新注册,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著作权是每个创作人应有的权利,是属于自身的基本权利之一,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专利权,我国有很多的法律法规是关于著作权的条例,是绝对不能违反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1.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


·商标权人权益包括哪些
    商标权人权益包括哪些商标权的取得分为了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而当事人取得了商标权,成为商标权人后就会拥有相应的权益,也叫商标权人的权利。那么您知道商标权人权益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专利行政复议复审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
    专利行政复议复审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的专利意识比以往更加深透,可申请专利并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的,但要是专利申请人对所做决定不服的话便可以申请专利复审,而且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专利行政诉讼,......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


·企业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吗 一、企业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吗?
    企业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吗一、企业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吗?企业转让著作权需要交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同时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因此,企业转让著作权,是要交增值税的。根据《......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商标申请续展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申请续展注册需要多长时间?(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四)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