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
1、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专利因其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其效力。
2、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1)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2)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年费。专利法规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10年。
保护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此处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对于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是自优先权日起计算,而是自专利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由于专利类型不同,保护期限也有区别,其中发明专利为20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至于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什么是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 ?
    什么是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一、什么是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


·不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几种
    不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几种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


·43类商标出售怎么进行出售?
    43类商标出售怎么出售?43类商标一般指的是服务业,包括提供餐饮,住宿服务、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养老院、托儿服务、为动物提供食宿、单一服务一、商标出售相关规定协作中心的城市,均在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设有商标交......


·专利权人与企业关系是怎样的?
    专利权人与企业关系是怎样的?一项新的发明创造会申请专利,那么拥有这项专利的个人或者单位,也被称之为专利权人,而如果有企业需要用这项专利进行生产经营,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授权。那么,专利权人与企业关系是怎样的?我们为......


·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有哪些?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转让著......


·澳大利亚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一、澳大利亚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2)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3)商标图样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如拟注册之商标不是英文,必需提供一份英译本二、注册流程商标查询(2天内)→......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