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是什么1、公司名称(工商局核名,现在大多都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上核名)2、注册资金多少,股东股份占比多少(投资人(股东)可以以贷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是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建议以货币出资即可,其他的实物或者知识产权等程序复杂)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是谁、监事是谁(身份证复印件)5、公司地址(租赁办公楼,最好每个月都有房租发票,这样可以给公司抵税)6、公司章程(在工商网站下载范本进行修改即可)7、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很重要,有些地方需要取得批文之后方可经营,有些则是托管第三方等的就不需要批文)。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的注册登记1、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 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3、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4、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公司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核定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我国原本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有最低限度的要求的,不过自从修改法律之后,注册资本就没有了最低门槛。目前我国推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以现在也有很多新兴公司的在不断的注册。注册公司听起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不过按照正常步骤来,也就不显得太复杂了。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出了依靠自身的经营优势,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有序运行离不开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涵盖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各部......


·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六......


·小股东具有哪些合法权益
    小股东具有哪些合法权益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提起公司您并不陌生,因为其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这一说法,一定是陌生的。那么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呢?是指公司法人人格被他人滥用,从而产生了一些侵害公司或者......


·高新企业认定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高新企业认定费用主要有哪些?一般情况下,高新认定申报会产生以下几方面费用:咨询服务机构的费用,专利费(软著),审计费,查新费,检测费1、咨询服务机构的费用:咨询服务机构在广东深圳市场多入牛毛,一般情况......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条件,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条件,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温饱问题早就解决了,人们手中的闲钱越来越多,于是人们开始把眼光投向理财投资,购买房地产、股票、基金成为了人们最常见的理财方式。基金分为公募基金......


·新公司法对住所的要求有哪些?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国家颁发了新公司法,该法律一经发布,就引来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反响。新公司法为公司注册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降低了门槛,放宽了条件,简化了流程,不仅让有志人士可以更好的创办企业,还能吸引更多的......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目前我国的商法最主要的法规就是公司法,在我国创办企业的企业家肯定对我国的公司法还是比较熟悉的。如果企业经营的时候,不遵守我国的公司法的话,是很容易致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的,而且......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股东身份权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2、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


·一、刚刚生完孩子公司能辞退吗?
    一、刚刚生完孩子公司能辞退吗?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