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2、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系争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

4、系争商标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系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的,应自系争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二、商标抢注中证实商标影响力的证据是什么?

证明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可以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该商标最早使用时间和持续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

2、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服务的合同、发票、提货单、银行进帐单、进出口凭据等;

3、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范围、销售量、销售渠道、方式、市场份额等相关资料;

4、该商标所有人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等媒体发布的商业广告、宣传资料及上述媒体中所有涉及到该商标的评论、报道、宣传等资料;

5、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服务参加展览会、博览会、拍卖等商业活动的相关资料;

6、该商标的获奖等商誉资料;

7、其他可以证明该商标有一定影响的资料。

三、哪些材料能够证实商标抢注行为是不正当的?

1、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贸易往来或合作关系;

2、商标申请人与在先商标使用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

3、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发生过其他纠纷,可知晓在先使用人商标;

4、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内部人员往来关系;

5、商标申请人具有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利用在先使用人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声誉和影响力进行误导宣传,胁迫在先使用人与其进行贸易合作,向在先使用人或者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或者侵权赔偿金等行为;

6、他人商标具有较强独创性,系争商标与之高度近似;

7、其他可以认定为不正当手段的情形。

综上所述,现在我国企业在国外发展的很多,在国外竞争的时候,得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保护好自己的商标以免被抢注。对商标抢注的判定,应该把握几个方面,从客观表现上有不正当注册商标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出于盈利目的。其后果导致商标使用人的利益受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软件知识产权纠纷之后,我国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的重视,但是相关的制度规定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完善和普及,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商标授权书样本长什么样?
    商标授权书样本长什么样?商标授权书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比较多的,保护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等。但是针对不同的作品来讲,著作权的归属不同。那么您知道音乐著作权归属该怎么来确定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怎么确......


·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


·预防商标权丧失的注意事项
    预防商标权丧失的注意事项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年,如果保护期限届满,而商标权人又没有及时申请续展的话,那么商标权保护期就会结束,也就是我们说的丧失。对于商标权人来讲,丧失了保护是很不利的。那么在预防商标......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不算;商标的类别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大类就是两位数的号码,比如第25大类。中类是四位数的号码,比如您说的2501、2507.小类是六位数的号码,比如250001、250002。在同一个......


·哪些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内
    哪些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内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具体来......


·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
    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1、有商标受理书侵权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被侵权一般是不可以起诉的,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并不代表商标......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商标局要收取的官费是500元,这个是依据法律规定的需缴纳的商标官费。除了必须要缴纳的官费外,如果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的话,还需要缴纳代理公司的服务费,这个服务费依据该公司的收费标准而定。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