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二、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实际中,一般人是不知道商标被侵权,而有些人是不知道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了商标。按照规定,以下几种行为就侵犯了商标:1、在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之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没有得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行为无疑会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失,而这个损失主要就体现在经济上面。一般称为了注册商标之后,就会受到更多的保护。因此若发现自己的注册商标被他人侵权,就需要尽快的采取措施应对,以减少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害。而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害,也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出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多钱?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多钱?根据法律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人民币2000元来进行续展的,根据国家商标发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规定收费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商标2人共有申请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2人共有申请是怎样规定的商标2人共有申请是怎样规定的商标的持有人应共同享有这类商标的合法权益。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人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流程一、个人商标能否转让答案是肯定的,商标局规定个人是可以转让商标的,但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才可以办理。二、个人转让人和个人受让人应提交的文件:1、商标持有人的身份证2、商标注册证......


·证明商标有哪些 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
    证明商标有哪些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二......


·商标续展费是不属于广告费?
    商标续展费是不属于广告费?不属于广告费,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


·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一、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


·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一、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事责任有哪些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