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偷税漏税关了有可能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司偷税漏税关了有可能吗?

一、企业偷税漏税会破产吗

一般是不会破产的,但是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被追查之后即使破产了也会捉拿归案。

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二、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 企业偷税漏税谁会负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财务、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偷税漏税未达到犯罪的,行政处罚上只对单位进行所偷税款0.5-5倍罚款。如涉及犯罪,则会被叛坐牢和罚金。

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偷税的金额决定了是否入刑.

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如何举报

(一)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或者可先报警处理,一般需要一定证据

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县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上述发现企业偷漏税的公民个人,可以采取书信、口头、电话等形式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税务机关都应受理。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二)书信、口头、电话

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三)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

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公司偷税漏税倒闭是有可能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经过法院的审查程序后,具备条件的公司可宣布破产。此时要进行清算,偿还工资等。清算报告也要经过主管机关确认,最后申请将公司注销,此时才是公司倒闭。偷税漏税的罚金对公司也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因此很有可能倒闭。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收购公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1、权属风险在建工程的权利是由土地使用权和建安工程的所有权组成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通过划拨方式或是出让方式取得的。主要的风险有:权利主体是否明确、权属是否有纠纷、设定的土地面积是否界......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有一个认缴的资本额度。日后公司可能因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等原因,而需要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需要哪些材料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


·公司法董事辞职后多久之内不得出让股份?
    公司法董事辞职后多久之内不得出让股份?在上市公司内部,董事会是重要的机构,负责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由多名董事构成的,每届任期是三年。在任期内,董事有特殊情况也是可以提出辞职的,但是要遵守相关规......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一)、赔偿项目: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


·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要公证吗?
    一,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要公证吗?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征求了其他......


·什么是商品流通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是指所有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企业单位。以商品进销差价为主要盈利方式。是通过低价格购进商品、高价格出售商品的方式实现商品进销差价,以此弥补企业的各项费用和支出,获得利润的企业。我国的商品流通企业包括......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公司的五险一金是什么?
    大学生毕业以后都会投入到找工作的大军中,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您普遍会从人力资源主管口中听到一个词——五险一金。这关系着大学生就业后的福利待遇问题。那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公司的五险一金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


·公司入职半年才签合同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员工在入职之后,企业就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的权益都有保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后,企业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


·冒用公司名义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冒用公司名义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实际生活中,有一些在职员工,例如银行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与其他公司签署高息储蓄合同,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携款潜逃,而受害公司因为签署的合同无效,而维权困难。无论是银行还是其他行......


·公司法人转让股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转让股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公司法人持有的股份是比较多的,属于控股股东。当法人不想继续担任,提出离职的时候,需要将股份进行转让。通过股权转让,原法人获得回报,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那么,公司法人转......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便是公司增资,不过每个公司增资的时候都会根据其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方式,那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