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对于服刑的罪犯来讲,要是在监狱里面有组织、有预谋的计划逃狱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而在定此罪之前,需要先对罪犯的实际行为做出认定。那么您知道此时该如何来认定是否构成组织越狱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组织越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企图有计划、有组织地逃往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本罪的行为表现
本罪的行为表现是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监狱、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而按组织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行为人的主观因素
行为人犯本罪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组织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已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逃跑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
二、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如何区别
本罪与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
(一)行为方式不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二)行为人数量不同
本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
罪犯在狱中服刑,是为了给自己犯下的罪刑赎罪,同时也是让自己能够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但如果罪犯实施了越狱行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组织越狱罪,不过此时还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其实在ktv,酒吧,大马路上等一些场合,总是会出现很多的酒鬼,他们喝的很醉,意识不清醒,本来在正常生活中也不是什么非常正常的人,因为酒精的刺激下,胆子也一下子肥了,所以总是会砸场子,打架......


·轻微伤量刑是怎样的
    如果行为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话,那么必须要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那么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如果仅仅构成轻微伤的话,则就不构成犯罪,也就不能对行为人量刑处罚,换言之轻微伤量刑是不存在的,但却可以......


·职务侵占罪取证内容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是什么,您应该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无论是什么罪,要想定罪,都得有一定的证据才行。那么职务侵占罪取证内容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


·杀人罪需要亲属代为赔偿吗
    杀人罪侵犯了国家保护的公民生命权这个法益,同时也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此时是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相应的赔偿,那此时杀人罪需要亲属代为赔偿吗?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分析。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杀人......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具体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具体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而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赌博罪的立案标......


·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
    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期限是15日。1、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2、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


·死刑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刑法追诉期是多长要看具体的罪名刑期。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异同有哪些
    关于抢劫罪与绑架罪,相信您都知道这都是我国规定的重罪。同时,这两种犯罪严重的时候是会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但他们之间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那么您知道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异同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绑架罪与......


·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
    从罪名定义上看,非法拘禁罪是以强制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些情况下的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并不一定认定为非法拘禁罪。那么,什么行为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呢?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哪些呢?......


·间接证据定罪的原则
    间接证据定罪的原则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此案件的事实,成为定案的依据的证据种类。那么在民事诉讼中,提供了间接证据,是否能成为定案的关键呢?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又是什么呢?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解答间接证据的一系列原则......


·关于抢劫自首认罪会怎么样?
    抢劫强奸,这个可以说是这个社会上最让人通恨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对人们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抢劫,构成了抢劫罪,并且,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比较严重,一般都是三年以上的,因为行为人的主观意识非常的恶劣,那么我们来谈谈抢劫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