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窝藏财产罪量刑标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影视情节当中,我们会经常听到包庇窝藏两个词,这两个词都是针对于犯罪分子来讲的,在犯罪之后,他的行为或者是人生是可以被别人窝藏和包庇起来的,而窝藏,包庇两个字本身是有不同的性质的决定了窝藏罪于包庇罪的性质不同。包庇罪的对象不是犯罪分子本身,而是犯罪分子所犯下的罪行,而窝藏罪针对的身份罪分子本身,所以窝藏针对的是人,而不针对财务不存在窝藏财物罪一说。那什么情况下才能够被判处窝藏罪,窝藏罪有什么样的表现方式以及什么样的量刑标准呢?接下来就介绍一下关于窝藏罪的一些问题。窝藏罪的定义是指第三人明明知道犯罪分子已经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而仍然为其提供可以隐蔽的住所,甚至是财务以及帮助其逃匿警方追捕的动作。对于窝藏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130条第一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人犯了窝藏罪,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判处拘役。同样的,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被判处管制。这是一般的量刑标准。而对于情节严重的窝藏罪,则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做惩罚。基本的量刑制度是很好理解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和拘役。具体是判处有期徒刑还是管制,或者是拘役,要是当时的案件情节来定,也要是当时犯罪分子以及反包庇罪的犯罪分子的严重程度,情节程度,主观恶性来决定。对于什么叫做情节严重,法律也给出了特别的解释。情节严重的意思是指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他所包庇的犯罪分子是犯了非常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分子。例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第二种情况,他所包庇的犯罪分子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以上。包庇人数较多,也属于情节严重的一种。第三种情况是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让犯罪分子长时间的逃出警方的控制之下,对于社会的危害性风险性都非常的高,这种情况也算是情节严重的一种。犯罪分子长期的离开警方监控,逍遥法外。第四种情况是多次包庇和窝藏犯罪分子的行为。窝藏罪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多次实施的话,一旦被发现是要从重处罚的。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窝藏的行为发生时和犯罪分子本身没有铜谋的话,只需要单独判处我藏罪即可。也就是上文提到的量刑标准。但是如果在屋藏的时候已经在事先与犯罪分子达成了同谋。此时不定窝藏罪而定于犯罪分子相同的罪名。这属于共同犯罪的量刑范围内,而不是一种新的罪名。除此之外,在时间上,窝藏罪在时间上是没有限制的。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符合了上述的行为,做出了窝藏的动作,都可以被认定为窝藏嘴。当然,警方在确定你为窝藏罪的时候一定要拿出相关的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可以空口无凭的认定某个人犯了窝藏罪。同时提醒大家,如果发现身边的朋友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劝其自首可以减轻情节,不要进行窝藏,否则自己也会被判处窝藏罪。



·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客体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面对很多违法犯罪的活动,有些犯罪人们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出来。比如生产伪劣农药等物品就是很常见的犯罪。但知道这个还不够,如果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知道其他相关知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拘传这个词想必您都听说过,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对相关案件的嫌疑人或者被告采取拘传措施进行案件的审讯工作,拘传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因此需要有相关的手续流程才能进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


·丢失枪支不报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不违反认定罪过的基本规则。要认识这一点,可以借鉴有学者提出的客观超过要素的概念,即认为在故意犯罪的客观要件中,有些要素并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而只是决定某一行为是否达到应受刑罚惩罚......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


·刑事拘留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为人依法被......


·新刑法欺诈发行股票罪怎么判
    新刑法欺诈发行股票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中国新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几年?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


·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
    一、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团体群架刑事拘留要多久?
    团体群架刑事拘留要多久?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一般是在3到15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判刑后刑事拘留的时间有多久?
    判刑后刑事拘留的时间有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


·赌博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条文是什么?
    在我国,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公民聚众赌博的,对于情节严重、涉及金额巨大的,相关人员会以赌博罪论处。为了更好的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最高法出台了关于赌博罪的司法解释,那么其具体内容是什么?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给您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