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律师见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房屋买卖律师见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涉及财产给付的经济合同,如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物业买卖、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投融资合同等,律师见证收费标准与合同所标数额相关。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例如,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与我国公司、企业签订重大经济、贸易、技术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往往要求我国律师给予见证。律师见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并没有作为一项律师业务予以确认,但是在律师业务的实践中已经开展起来,并且起着积极的作用。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属于“私证”,但有很强的证明力。律师见证一般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编制的操作指引进行,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

二、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综上,在不清楚房屋买卖的具体价格以及其它的实际情况之下,无法准确的提供律师见证的收费标准。就现在市场房价的行情来看,针对房屋买卖请律师见证的话,律师的收费标准肯定也是比较高的,一般都是按照所涉及的房屋价款的百分比例来收费的,买卖双方可以平等的均摊律师见证费。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遗产继承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


·一、房屋继承人证明怎么写?
    一、房屋继承人证明怎么写?房屋继承人证明中应该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注明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被继承人关系以及生存状况等信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中,购房人与房屋出卖人在签订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为了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会对一些容易出现纠纷的部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一步进行明确。那当事人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


·现在买房不能贷款了吗?
    现在买房不能贷款了吗现在买房是可以贷款的,不过要符合以下贷款条件: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有合法户籍;3.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能够偿还贷款本息;4.有良好的个人......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一、有哪些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


·五证不全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在现实的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往往在房屋五证还未齐全时,就开始向外出售商品房,而作为购房者,可能是考虑到五证不全的房子其价格必然比较优惠的因素,也很乐意购买此类房屋。那么究竟五证不全的房子可以购买吗?我们马上为你做......


·买的二手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买的二手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一、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1、开发商已无资质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本身已经失去办理楼盘产权的资格,自然也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具体而言,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针对逾期付款、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交房等行为,都会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从自身角度出发,将对方违约责任定得越高对自己越有利。比如卖家可以要求买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定为,每逾期一日......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


·一、怎样证明父母出资购房的?
    一、怎样证明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父母出资购房的依据有: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


·离婚房子归孩子父母有权出卖吗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父母有权出卖吗住房既然协议归孩子所有,那么父母都没有权利处置卖掉这房子。如没有办理过户给子女这房子,那么住房还是离婚双方共有,处置住房需要双方一期签字办理。一方办不成。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将共......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