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授权条件的判断标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其中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是专业受权条件的大致两个部分。说到实质要件其也可以称为专利性,这项它所指的就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创造本身就必须具备的条件,该专利可以分为产业利用性,进步性以及新颖性。反而言之,形式要件它所指的就是发明创造在本身以外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而且该条件是在专利必须具备的程序方面所需的条件。打个比方,在填写专利申请文件的时候,我们不仅要按照法律程序去完成各种必须做到的手续,而且而且它的格式还是经过细则规定的,最后该申请文件还要结合相关的专利法。因此我们需要掌握专利权的三个实质条件和它的判断标准。第一个就是该发明创造需要具有新颖性,新颖性的概念它所指的就是,该实用新型或者是该发明不包含在现有的技术之中,并且该实用新型或者是发明,在申请日之前,没有任何个人或者是相关的单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类似的申请,或者是在申请日及申请日之后所公布的公告专利文件以及专利申请文件也没有关于该专利的记载。其中对于该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的解读是这样的,在申请日之前被被国内外都知道的技术称为现有技术。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或者优先权日)之前,该技术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是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道的技术都包含在现有技术之内。不存在抵触申请,在第三次对专利权修正案时,有专门提到过抵触申请,在该修正案中将提出申请的主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来替代了“他人”,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也包括在抵触申请之中,他所指的就是有任何个人或者是单位在申请日之前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及申请日之后由专利局发出相应的公布或公告的,因此也将其作为同样的实用新型或者是发明的国际专利申请。在此之外,如果在申请日那一天提出了同样的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不包含在抵触申请之中。下面是关于抵触申请的构成条件:1,申请人:申请人自己,个人以及任何单位。2,申请日:要做到提前申请,也就是在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的之前进行申请。3,公布日:在申请日或申请日之后,由专利局依法发布。4,发明的相同性:再后来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申请文件中记载的一样还有外观设计方面的,现有设计不应该包括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并且在申请日之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没有收到过任何个人或者是任何单位同样的外观设计的申请,在申请日以后的公告专利文件中也没有相关的记载。关于新颖性我们应该如何去判断,其判断标准一共分为三个,它们分别为空间标准、公开标准以及时间标准,在各国之间的立法当中就可以看出其判断标准主要是以公开的现有技术为标准。公开标准可以概括为,与已知的技术进行比较,才能够体现出发明或使用新型大新颖性。如果实用新型或发明在向公众公开了之后,它就成为了一种已知技术,就没有了新颖性。公开标准是判断新颖性的首要标准。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是在民事方面,甚至上升到了刑事层面,《刑法》中规定的有侵犯著作权罪。因此,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那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


·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专利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专利法》第68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不过,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存在两种特殊情......


·发明专利权限为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2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算。二、走优先权程序,21年可以在申请1年以内,提出优先权,那么发明专利的实际有效期限为21年,注意获得优先权后,在后申请的的保护期限是从在后提交申请日计算,法理上仍......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


·关于专利技术使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关于专利技术使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专利技术使用合同,合同中应该标明双方名称,专利技术合同日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使用费,双方的陈述和保障,许可专利是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许可专利是指,专利证书,权利要求,......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先要具有一般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之后其软件要能够运用,比如运用到工业中,进行软件控制机械设备动作、或者是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可以进行外部技......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
    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软件著作权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将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或者其中的一部分权利转移给受让方所有,而由受让方支付相应转让费的一种法律行为。过程中所需材料和操作......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特点按照让与人出让专利使用......


·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一、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1.《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