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而对于刑事上诉来讲,我国法律同时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那么您知道实践中,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情况下上诉不加刑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二、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7、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8、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实践中,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法院所判刑罚过重,为减轻被告人的刑罚而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以上就是对上诉不加刑的情形的介绍,


·累犯增加多久刑期
    没有具体规定。《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一、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


·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问题研究
    对于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的问题,因为寻衅滋事罪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安全,属于《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修改,有必要对弄清寻衅滋事案共同犯罪人......


·醉驾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醉驾致人死亡怎么判刑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


·刑事赔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刑事赔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考试组织作弊罪判多久?
    一、考试组织作弊罪判多久组织考试作弊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


·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法律对刑罚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而且我们知道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也是其中之一。可是,很多人对我国对缓刑规定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犯罪分子贩毒3斤判几年?
    犯罪分子贩毒3斤判几年?可以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2023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18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是主观心态上的认定,即成立赌博罪的主体在参加相关赌博行为时,往往都具有赚钱的心态;二是数额大小的认定,如果亲戚间为了联络感情,打一点小牌,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不会成立赌博罪的,赌博罪的数......


·嫌疑人无罪释放损失如何赔偿?
    嫌疑人无罪释放损失如何赔偿?嫌疑人无罪释放损失有关机关来进行赔偿的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机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


·批捕检察院退回刑警队什么意思啊?
    一、批捕检察院退回刑警队什么意思啊?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再返回刑警队的,有二种情况:1、如果是刑警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在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会将案件再返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为二个月;2、如果案件......


·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异同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异同相同之处: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的范畴,都是为了保证实体法律关系的实现而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因此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在形式上有许多相同之处。不同之处:1、诉讼......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