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审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期限是多久?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 一审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二、收案立案审查(7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第八条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


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而这个立案审查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审限之内的。


综上所述,罪犯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接受司法部门的管制,在受理期限内进行审判。具体的审理期限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对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犯罪涉及面较广等几种情况是可以适当严重审理期限,时间长达两个月左右。更多问题可以询问律师。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量刑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从轻处罚吗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从轻处罚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适当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


·无罪辩护不成功的后果是什么
    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一、无罪辩护不成功的后果是什么?如果是辩护人辩护无罪,那没什么后果,如果是被告人自我辩护......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


·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遗弃罪一般都是家庭中有一定生存能力的人因为负担过重拒绝承担照顾老人或者孩子的责任而用非正常的手段将其抛弃,对此国家对行为人的恶劣行为认定为是遗弃罪并会针对严重程度加以惩罚,下面一起来看看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刑事诉讼证人出庭需要遵守公诉人提交案件的相关证据→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质证的意见→证人当庭答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


·虚假诉讼罪报案材料有哪些
    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您对于各个法律规定越来越了解,我们都知道刑法总则对于犯罪的构成有很详细的规定,分析构成某个犯罪,四大构成要件是必须要分析清楚的,我们今天主要给您介绍一下虚假诉讼罪的构成。主要给您介绍一下虚假......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虽说都属于诈骗行为,但是两者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除了都属于违法行为外,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区别,有联系的同时还有很多差异的地方,对于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差异很多人都还不了解,那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与诈......


·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由依法审查起诉的机关是什么?
    一、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由依法审查起诉的机关是什么?审查起诉的职能仍然由检察机关承担。法条链接:《监察法》第四十七条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不让会见怎么办
    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不让会见怎么办?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非法拘禁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非法拘禁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


·认定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
    诈骗是指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金额如果达到一定标准,当事人可以被处以一定的刑罚。不过,在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如果要认定当事人在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具备一定的证据。那认定诈骗......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