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先要具有一般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之后其软件要能够运用,比如运用到工业中,进行软件控制机械设备动作、或者是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可以进行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

首先,我们得弄明白什么是软件专利?

一般来讲,软件专利是指设计软件的人在软件设计好之后,为了对设计思想进行保护而申请的专利。但是客观的讲,软件申请专利保护是比较难以操作的。它不像程序,可以直接以著作权的名义申请备案登记。软件专利申请保护可以是你有了一个创意之后,将它完整化就可以申请,而不是要直接制作出来,也就是说,这个发明还没有完全成功,你也可以申请。

然后,我们来看看软件专利包含一些什么内容。

在我国,专利是谁先申请,谁获得专利,其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种,但是也仅仅是以下这些。

第一种,工业控制软件,就是工业中可以用来控制机器设备的软件,我们看的就是自动化;

第二种,可以对计算机内部性能进行该井的软件。比如现在的一些软件可以将计算机的虚拟内存提高;

第三种,软件可以对外部的数据进行处理,像一些软件可以进行数码相机的图像进行修改、美化等等。

现在申请专利的软件当中,很大一部分是属于第三种软件的。

接着,我们了解一下申请专利必备的条件?

《专利法》中对发明是这样定义的:“科技研发人对某种产品、一些方法或对某些事物进行改进而提出的关于技术反面的方案。”一般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这两种。产品发明是指人们在开发出来一些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时候使用的技术方案,而方法发明是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软件产品就刚好符合上面方法发明的构成要件。

我们知道,专利发明必须具备“三性”:就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在申请之前在国内外都没有出现过相同相似的产品,也没有人见过或者用类似的发明申请过等;创造性是该项发明和已经有了的发明创造相比是有明显的进步和突破;实用性是指该项发明可以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可以帮助人们提高工作效率。研发出软件之后,我们可以向专利提交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其中包括权利要求书、软件说明书、软件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等;

第二、准备专利请求书,其中包括申请专利的名臣、申请人是谁、发明人是谁等信息等;

将以上文件交给专利局的人,然后他们进行审查。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际审查两个阶段,审查之后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日期内给出回答,审查合格后,专利局也会通知申请人。最后进行登记、公告,申请专利完成。

《专利法》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就是软件申请专利的条件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虽然没有任何的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必须要注册商标,但是注册商标以后肯定是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和企业文化的宣传程度的。公司一般都在逐步发展的过程当中就会越来越注重于对商标的保护程度,并且......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一、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广义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依照现行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的所有活动总和。这样更广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定义才能更系统、全面的反映知识产权保护的......


·办理商标变更地址多少钱?
    办理商标变更地址多少钱?一、办理商标变更地址多少钱商标变更地址的费用是250元,如果找代理机构办理,续展加变更总费用在2000左右。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


·发现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发现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广告语有版权吗
    广告语有版权吗一、广告语有版权吗?关于广告语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广告语会被法院认定为是具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而得到保护。但这样的广告语必须具有创造性和明显特征,能够直接充分地反映品......


·可以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


·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
    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商标法》第38条和......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一个发的体系,其保护的重点就是在于有关于智力成果的部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创新,促进生产,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与科研水平,其方式是通过立法保障维护市......


·近似商标使用是否构成了侵权责任?
    是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商标侵权外包装是怎么认定的?
    商标侵权外包装是怎么认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合同法》......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