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使用侵害商标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这个问题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比如什么才算是侵害商标权,“使用”又是指什么呢,是自己购买使用,还是兜售赚钱的使用。这些都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关键,那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首先,提到侵害的构成其实在法律上有很多规定,比如说一般要构成侵害行为的有一下这种条件: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这四点。但是对于商标侵害这一点,就不需要询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简单来说就是,无论侵害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只要权利人能够证明侵权的这个事实的存在,法律就会对权利人给予支持,比如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还有就是什么行为才会被当成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大概为一下几种:(一)没有经过原商标注册人同意而擅自改动,产品也没有更换或者用差不多的产品来混淆消费者的,即运用了和原本的商标无差或者只改动了一点点,但并非完全不一致的商标。经过验证,有侵权嫌疑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二)直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三)伪造或者是制造和太气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产品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假冒伪劣的商标标识,都是属于侵犯行为;说白了就是通过这个侵害的行为,为自己产生利益等的行为,其实就是侵权行为。但是如果只是消费者购买到这些侵权商标权的产品,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表示是侵权行为,因为消费者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这些假冒伪劣的产品。所以,如果只是消费者购买到并使用,并无大碍,但是建议还是尊重原注册商标权的产品,尊重每一份心思。其次,如果这个“使用”指的是销售侵权商标的商品,根据我过得法律规定,销售商是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我们国家得商标法立法对注册商标实行绝对保护、全面赔偿得原则,对生产、销售、标牌制得商标侵权全面禁止。只要是销售了侵权的商品,就是构成的商标侵权,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就算是不知道不知情,能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也是不能排除侵权的成立的。但是在我国的《商标法》中,对于这个主管无过错的“不知”也是有规定的。所谓的“不知”应该怎么样来评判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知”通畅按照正常人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是否能发现侵权行为。销售商对这个有举证责任,就是销售商必须要证明自己销售侵权产品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就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最后,其实这个问题针对不同的人群(比如消费者、销售商),不同的处理方式(只是购买使用或兜售盈利)都是有不同解法的。所以要根据具体的事件来探讨问题。



·公众场合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罚
    公众场合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


·根据刑法规定商标侵权什么判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商标侵权什么判刑吗?根据刑法规定商标侵权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我国刑法就有一条规定说,如果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


·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
    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一、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


·申请商标宣告无效的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申请商标宣告无效的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


·商标离到期多久办理续展?
    商标离到期多久办理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


·套餐名称涉及商标侵权吗?
    套餐名称涉及商标侵权吗?如果不涉及到商标,只是作为经营的一种套餐名称的话,是不涉及侵权的。如果是商标,侵权行为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


·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1、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du规,假冒他zhi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1、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按销售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2、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相应的税费在税金及附加......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根据取得经济收益给予分割。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


·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
    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一、商标被侵权了该怎么办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


·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一、商标续展期和宽限期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


·构成专利侵权如何处理?
    构成专利侵权如何处理?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