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股份制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作为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应该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条件,大部分股份公司的发起人,首先在我国境内是要拥有固定的房产的,并且发起人的人数不可以超过两百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在身份上面,可以是我国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属于法人的这种身份,作为股份公司在成立的条件里面,还应该满足拥有至少五个人以上的发起人人数,这是对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规定标准。有的股份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性质的单位转变而成的,这种情况下的发起人人数,少于五人也是可以的,但是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应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法来进行。关于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规定,在国际上面是比较广泛的,也是为了保护股份公司里面的股东,可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接下来就是关于股份公司,在注册的资本上面的法律规定。想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这样才可以保证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的股份公司也就具备了基本责任的能力。我们国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这样规定的,注册股份公司的资本最低不可以小于一千万人民币,特别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律里面另有规定的,可以高于上述的注册资本标准。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是多样的,不局限于先进的方式,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可以采用各种产权作价的方式出资,也可以用实物作价的方式进行出资,还可以采用货币的方式进行出资。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是采用货币方式以外的方法进行出资,应该对出资的产权或者是实物先进性作价,然后再转变成股份,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按照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价处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是采用工业产权等作价出资,那么这时候出资的金额是不可以超过规定的限额的,规定标准最多是不可以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股份制公司在发行的时候,以及筹办事项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去进行的,这也是股份制公司设立的时候,其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制公司的设立过程当中,主要分为两种发行方式。一种是发起设立发行,也就是由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去认购发行公司的全部股份,另一种发行方式是募集设立发行,也就是说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不对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行认购,只认购一部分股份,剩余的股份采用向社会公开进行募集的方式进行认购。除了上面的规定之外,公司的发起人还要制定公司的章程,并且股份制公司的章程是要经过创立大会的通过之后,才可以设立。公司还要有公司的名称以及固定的办公场所,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条件这些。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