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下,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批捕。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前所没有发现的罪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交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对漏罪处理的一般程序。但是,在侦查过程中是否需要重新提请批捕,法律则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二、对在押服刑人员适用逮捕措施有些人认为,对于在押的服刑人员可以适用逮捕的强制措施,理由整理如下:(1)服刑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身份不同,权利义务不同。有人认为,根据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任何人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前都处于无罪状态。对于法律认为无罪的人适用强制措施来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是基于打击犯罪的考虑,为此,法律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包括羁押的人一系列的权利,诸如获得法律帮助权、委托辩护权、申请回避权、申请取保候审权等等,通过这些权利的行使可以使当事人得到恰如其分的处理,甚至有可能使当事人免受法律追究。虽然法律也规定了服刑犯的一些权利,但这些权利都是建立在有罪的基础之上,其行使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无论法律规定其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都不能使罪犯免受法律追究。(2)刑罚和强制措施的目的不同,功能不同。有人持这样的理由:罪犯在监狱服刑,是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付诸实施的司法活动,体现的是刑罚的执行措施,目的是改造罪犯、惩罚罪犯;而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意味新的刑事诉讼活动开始,办案部门就必须遵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活动,受到法定的办案期限的制约,如不重新办理逮捕手续,办案机关则不受侦查羁押期间制约,检察机关难以开展侦查监督工作。(3)刑罚状态下的羁押难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这些人认为,因为罪犯与犯罪嫌疑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的不一致,被给予的保障和限制方法也是不同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享有同他人通信、与家属等人见面以及收受物品等权利,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罪犯利用服刑人员的身份进行串供、毁灭证据等活动,必须限制犯罪嫌疑人在监狱服刑阶段的相对自由权。只要符合逮捕条件的,应该重新采取强制措施。(4)不采取逮捕措施,将导致司法实践部分程序不顺畅。持该理由的人认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通常是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如果检察机关对漏罪的服刑人员不批准逮捕,则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对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释放,而对于在押服刑人员来讲显然不能适用。二是,由于服刑人员处于监狱管理之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讯问服刑人员或是将其外提指认现场时,如何办理成为难题,如果对其予以逮捕,送看守所羁押,则公安机关只需要携带提押、提讯证和相关证件即可。缓刑的适用是有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只有在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合法认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才会判处缓刑适用。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缓刑期间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则需要立即终止缓刑并根据相关的判罚标准进行数罪并罚,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


·单位逃税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单位逃税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


·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将会被判处15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为:如果运输的毒品数量较大的,例如运输鸦片超过1000g或者是运输海洛因超过50g的;如果运......


·因为酒驾拘役关在哪2023
    因为酒驾拘役关在哪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


·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虽然《刑法》中将窝藏罪与包庇罪规定在了一起,但很显然这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即使在一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终归还是不同的。那到底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窝......


·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犯了什么罪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由此个人信息也很容易就会被他人侵犯和泄露,为了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国家也制定了关于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律法,用来规范公民的行为以及保障公民个人的权益......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1、一是当事人的选择。案件来源无非是三条途径:主动上门聘请、朋友介绍和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案件无法选择,法律援助是律师应尽的义务,接受指定后,就应该尽心尽力地办理。但前......


·法官妨害作证罪是怎么判的?
    法官妨害作证罪是怎么判的?法官妨害作证罪的判决通常就是三年之下的徒刑,但是如果被发现有更加值得处罚的严重情况就还会继续往上加刑期,或者犯了这个罪名的是本身就应该坚定公正作证的司法工作者就更加要进行从重惩罚。根据......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


·醉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醉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吗?醉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一些不法分子在高利益的诱惑下将一些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别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在我国《刑法》中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如果当事人被别人举报,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


·什么叫单位受贿罪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此时也要求实际的行贿人是一般主体,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