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涉嫌醉酒如何辩护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醉酒如何辩护?


(1)被告人自愿认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是偶犯、初犯,且悔罪表现较好,请求给予从轻处罚。


被告人表现一贯良好,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到今天的庭审一直都是配合调查,积极悔改的,符合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3)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侦查的口供到起诉再到审判都可以看出,在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有改过自新的良好愿望。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


(4)被告人认罪态度很能好,对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辩护人认为用“很好”来概括并不为过。从被告人第一次接受询问到审判阶段,被告人自始自终都是诚恳的态度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真诚悔过,既不反复,又没狡辩,更没有避重就轻、隐瞒事实。这一诚恳的悔罪表现,应当得到法庭的确认,并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事实根据。


(5)被告人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受害人。同时,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的家属积极的向被害人垫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并且多次前往医院看望被害人。


综上所述,被告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和亲人。从本案具体案情来看,本案是过失犯罪,被告人又是初犯,犯罪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事后,被告人的家属对又积极向被害人支付了医疗费,而且被告也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本着刑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敬请法庭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予减轻、从轻处罚。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所有的刑事案件肯定都是有着相应的辩护技巧的,但律师在受理了醉酒驾驶的刑事案件之后,律师应该怎样辩护不属于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假如说,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在整个侦查的过程当中,都根本就没有认罪悔罪的态度,那律师总不能平白无故的在辩护词当中写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好,但律师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进行辩护。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2023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


·辽宁省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辽宁省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妇女儿童在社会地位中的社会力量是比较薄弱的,正是因为如此,有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在妇女儿童身上进行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这其中主要包括绑架,拐卖以及强奸等。但是我国执法机关不能对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下面我们......


·构罪批捕后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构罪批捕后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对象为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所谓盗掘,是指违......


·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


·徇私舞弊假释罪有哪些惩罚?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有哪些惩罚?《刑法》对此作出了处罚规定: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


·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定罪是对行为进行定性,而量刑是在定罪正确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是刑事责任的一种结果。量刑的情形一共有24种,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以及酌定量刑情节。那么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常见的......


·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后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后怎么处理?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后处理方式是退回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是无罪释放。故意伤害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是合法的,故意伤害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捕,是合法的,检察机关对犯罪事实认......


·集资诈骗2千万判刑怎么处置涉案人员?
    前段时间电信诈骗案涉及人员之广,涉及的诈骗金额更是巨大,对于这起集资诈骗案,我国给予极高的重视,甚至到境外逮捕涉案人员。公众对这起集资诈骗案的关注也是非常的。那么,对于集资诈骗2千万判刑怎么处置这些涉案人员。......


·集团诈骗罪要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集团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会被判刑
    我国法律是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的,不同的犯罪行为都有规定相对应的刑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公民有实施犯罪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刑。不过,作为特殊的群体,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是否会被判刑?同为特殊人群,如果精神病人犯罪会被判......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