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具体有哪些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2014年2月17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4修正)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司法的问题处理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条例,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需要自己需要结合实情况进行合理分分析,从而确定自己利益保障在合法的区间中操作,但是在生活中,具体的问题解决会有不少的争议,一旦自己的事情处理存在失误就会导致利益的损失。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一、担保公司抵押手续1、提交贷款申请材料2、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评估机构会根据抵押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通常,最高贷款额为抵押物评估值的一半。3、签署抵押借款合......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我国的公司法其实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不断锐意创新之下,经过调整以后,目前公司法当中对我国民商经营体系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法则。其中关于公司的法人代表和经理董事长......


·公司法增资申请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申请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挑战,因此很多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都会采用公司增资的方式来进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一般情况下工资增资能够筹集大量资金来使得公司......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职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职权有什么规定为了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公司会制定规定,那么公司法对于董事长设立了什么职权呢?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者要制定一个适合公司发展的政策,董事长的利益也是最大的,有限公司不用设立董......


·在我国公司法人怎么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等于公司因为某种原因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因为在这里所说的公司法人变更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职位产生了更换和替代,而是公司的经营结构可能整体上都发生了转换的,所以公司法人变更这对于公司的各位投资者来说都是非......


·公司录用入职是正式上班吗
    通常在我们找工作时都要准备面试,也就是当公司的面试官对我们有初步了解后且满意,就算是面试成功,然后还需要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办理一些手续就可以入职,那么公司录用入职是正式上班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公司录......


·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
    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其实,上市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但是能够达到上市的要求才可以。可能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并不了解公司上市的具体事宜。由于公司上市以后,就可以合理的让您购买自己的股权,很多人......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


·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
    公司高管对一个公司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他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发挥这重要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公司高管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那么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与隐名股东合伙的规定是什么?
    与隐名股东合伙的规定是什么?与隐名股东合伙的规定是必须要通过书面或者是口头的方式来对于投资方面的事项做出一定的约定,《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自2014年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放低了办理公司注册的门槛,但是很多创业者在实行认缴资本注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等等种种原因,导致公司面临破产注销,《公司法》第2......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质权人(甲方):出质人(乙方):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