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企业能对公司财产参与分配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作为企业时,债权人是可以参考分配的,但参与分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作为企业时,债权人是可以参考分配的,但参与分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89、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90、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91、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92、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法定代表人不配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在执行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有义务代表公司向法院申报财产、履行义务。但在实践中,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多拒不到庭,或在法院现场调查时以种种托词为借口拒不露面;更有甚者虚设法定代表人,如将年过七旬的老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使得法院不便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本身就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另外在公司破产的时候,债权人也可以参与公司现有财产的分配,只不过在分配的过程中,绝大多数的人可能都是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却忽略了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总而言之,异议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就只能是提起诉讼了。



·外资企业有哪些
    外资企业有哪些类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


·公司法关于章程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章程内容的规定是什么?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而对于一个企业公司也有自己的规定,来约束员工的日常行为,保证员工能够高效率的工作,从而使企业公司能够发展得更为迅速,而公司的章程内容在《公司法......


·公司上市中介费用及构成是怎样的
    一、公司上市中介费用及构成是怎样的1、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怎么写?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怎么写?食品安全是我们正常生活中不容忽视的一大问题,它关系到我们您的生命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现在也成为人们最为关心的一大热点问题,在经历了三鹿奶粉、皮鞋酸奶、死猪肉火腿肠等一系列事件之后......


·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一、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否可以?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分公司在本......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一、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提起公司您并不陌生,因为其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这一说法,一定是陌生的。那么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呢?是指公司法人人格被他人滥用,从而产生了一些侵害公司或者......


·公司被收购有补偿吗
    公司被收购,不影响你们劳动合同的履行。(正常进行合同,无补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原公司要裁员,你们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目前因为市场是开放性的,并且市场的基础配置在市场中起的是绝对性的作用,小型企业的产生也得益于活跃的市场,但是小微企业的生命力是比较弱的,主要是没有强大的资金链,很多的团队都是资质不够合格的,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小......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