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我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或者企业是由股东集资发起成立的,那么股东自然就是最大的负责人员。但并非所有的股东都是直接负责管理的,股东下面也会分派一部分人进行管理的。所以说,如果公司犯罪的话,但是股东并没有参与,或者当时有过反对的立场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不会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了。而在《刑法》中有规定:1.凡是对社会存在危害行为的企业、团体等,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除了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或者管理人员以及参与犯罪的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刑罚处罚。2.国有企业犯罪的人员或者是其他相关的人员参与犯罪的,拘役或者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数额较为庞大的,则处罚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要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如果成立的公司或者企业等单位是为了犯罪活动而进行的话,那么在确定是犯罪活动的话,不会以单位犯罪来处决。2.如果将公司的名义偷盗过来进行犯罪的,那么便会按照刑法中自然人犯罪的规定来进行论处。3.公司的所作所为构成犯罪的时候,主体便是公司,但是公司毕竟是不能动的,和人直接犯罪是不一样的,但究其根本,还是人来进行管理实施操作的,同样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因此,犯罪的主体是一定会受到惩罚的,那么若是公司作为犯罪的主体,那么操纵其犯罪的必定要是身份特殊的人或者是职位相当不错的人。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收购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收购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一、公司收购的作用表现在哪里?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通过收购,企业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


·公司合并后有哪些
    公司合并后有哪些法律后果一、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其积极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其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合并后必然有一个或者多个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合并的各方公司......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让顾客购买后有一个好的印象和服务体会。好产品会吸引大量的回头客,那么产品缺陷对公司影......


·企业被起诉法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被起诉法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对于法人代表是否承担责任问题。如《公司法》第......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对公司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的。所以我国关于公司法的每一次调整,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前不久,我国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对......


·企业融资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企业融资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开展对外融资,以解决企业生产所需资金。当前,企业融资渠道很多,包括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等,每种融资手段都有一定风险,如果处理不好,就会......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果其离职不干,则公司就要及时变更法人代表,以防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那么......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股东和法人的地位概念应该是差不多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如果出了问题主要是由谁来负责呢?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具体是由什么标准划分。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有关规定......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基金作为近年来一大新兴的理财方式,逐渐成为了众多投资人士的选择,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规模和数量渐渐壮大起来。正如其他公司一样,基金公司也应该设有法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人和高管......


·分公司能兼并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根据规定私营企业能上市吗?
    根据规定私营企业能上市吗?私营企业只要达到上市的条件,就可以上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