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道路上发生的意外事故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被车辆所伤害,而其中的伤情引发了当事人的残疾或者其他不能正常生活的情况就是要结合医院和鉴定机构的判断,最后得出的结论将直接影响到受伤人员最终能够得到赔偿的具体数额,伤残越严重就能够得到越多的赔偿。



·没带驾照开车处罚2023是怎样的
    没带驾照开车处罚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私人出车祸是不能开误工单的,交通事故单位误工证明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资多少。需要公司财务处盖章证......


·取保候审保释金交多少
    在取保受审过程中,适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时,保证金应当缴纳多少?保证金缴纳多少由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成年人的,那么保证金一般在一千元以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那么保证金一......


·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在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由车主自己协商的,因为很多的事故都只是轻微的碰撞,没有造成人身的伤害的话一般是不用报警处理的,可以直接走保险,或者是车主自己解决,关于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接下来让我们来......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警员会帮你弄及的。2、......


·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什么?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是认定驾驶者属于醉驾的话,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此时往往会认定驾驶者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要是此时还撞死了人,应该怎么定罪处罚呢?下文我们告诉您酒后驾车撞死人......


·车祸医药费误工费营养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吗?
    一、车祸医药费误工费营养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吗?车祸医药费误工费营养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其他赔偿的项目还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


·一、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


·一、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缓刑罪犯可以坐火车吗?
    缓刑罪犯可以坐火车吗?可以肯定的是缓刑考验期间是可以外出坐火车的,但是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而言有关缓刑考验期间工作生活问题的规定主要为(1)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应当在居住地县级行......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时,交易数量也不断增加,作为一般老百姓家庭中最重要、价值最大的资产,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除了价格、地段以外,最关心的就是房屋安全质量问题了,那么,西安房......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