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

贪污和受贿是我国近些年所打击的犯罪种类之一,随着我国廉政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贪贿犯罪,事实上,他可以分为两个罪,一个是贪污,一个受贿。

而两者根据种类的不同,法定刑种类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犯罪分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以及私分罚没财产罪。

以上犯罪均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法律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细分,分为六种法定刑。而贿赂犯罪有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单位行贿罪等法定罪刑。

而两者的构成又是怎样的呢?

事实上,两者的客观表现有一定的相似性。

首先他们都是侵害了国家的廉政制度,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他们多数是表现为国家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以及挪用公款等罪名,他们和当事人的职务是仅仅捆绑在一起的。贪污是利用职务侵吞财产,而贿赂罪则是当事人利用自身的职务收受贿赂,或者有关个体或者单位为了通过当事人职务获取相关利益,进行行贿,他们背后都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背影。而他们的行为方式一般表现为作为犯罪。除了巨额财产不明罪,以及隐瞒境外存款罪为不作为犯罪。

而犯罪主体主要是包括两类人:一个是自然人(个体),另一类的是单位(群体)。

两者的处罚也会有所不同,通常自然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拘役,管制,徒刑等,以及财产刑)而单位的处罚主要表现为罚金等财产刑,而对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时候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非纯正的单位犯罪均需要对主要的负责人员处以相应的拘役(管制,徒刑等)刑罚外加相应的处罚金。

对于主体而言:

自然人一方面主要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着相对应的职务可供牟利,我们称之为特殊主体。而另外一部分是一般主体,如在行贿罪中,他们大多数是一般性的人群,处于牟利而采用的行贿。针对单位类型的犯罪,如单位行贿罪,他们更多是不纯正的单位犯罪,而有些时纯正的单位犯罪,如私分国有财产这类罪行。

而从主观能动性而言:

即我们常说的主观方面。一般而言,他们是故意构成的。行为人明知道自身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工作人员的整体形象有一定的危害,侵害国家的廉政制度。然而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产生。如果是过失,是不构成这类犯罪的。

近些年,我国不断加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于贪污受贿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因而,贪腐之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贪贿犯罪构成要件相关规定,希望通过阅读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摔倒导致轻伤的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应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虽然不是殴打对方至轻伤,但是对方的伤情是在与殴斗过程中导致,所以需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


·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古时候,杀人就应该偿命。但是放到现在这个法治社会来看,杀人的并不一定就会判处死刑。当然,实践中具体适用死刑的范围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关于死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的适......


·我判了缓刑同案上诉我能先出来吗
    可以。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上诉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


·被判十年减刑最多减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那么就可以适当的减刑。针对不同的刑期,法律规定的减刑幅度也是不同的。那么被判十年减刑最多减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


·未成年杀人致死怎么判刑,该如何预防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未成年人犯罪者在刑罚方面虽然会因其年龄问题而有所减免,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未成年人也需要为自己不当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未成年人有因自己的行为致他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存在,被判刑的结局是改变不......


·关于单位犯罪的单位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很多刑事犯罪的主体比较复杂,比如在一些经济类犯罪中,一些大案要案都是单位犯罪引起的。在刑法里面,有很多罪名牵扯到单位犯罪,为了更好的打击单位犯罪,最高法出台过有关司法解释。那么,关于单位犯罪的单位的司法解释有哪......


·一、服刑人员驾驶证换领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服刑人员驾驶证换领最新规定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


·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一、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


·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


·入户盗窃多少判刑,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盗窃他人的财物,可以在公共场所进行盗窃,也可以潜入他人家中进行盗窃,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潜入他人家中进行盗窃,盗窃多少财物会被判刑了?关于入户盗窃多少判刑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入户盗窃多少会被判刑......


·未成年人多大要负刑事责任
    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首先其年龄要达到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在这个年龄中,包括了一部分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未成年人,要是其事实了犯罪行为的话,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未成年人多大要负刑事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