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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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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当然网络这一个环境也是犯罪行为生长的温床,不过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在我国,就算是在网络上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也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网络上最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就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这种行为我们在生活当中可能非常难意识到,但是的确存在这样的行为。就算是自己无意识的,但是这种行为也是应该受到惩罚的。具体来讲,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发表他人未经许可发表的作品。1.在我国,如果写出了某个作品的话,自己就产生了著作权,这个著作权就算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也是属于自己的,在注册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权利叫做发表权,也就是说自己可以决定这个作品是不是可以发表出去,什么时间发表,于什么样的方式发表等等,这些所有与发表有关的权利都是属于著作权本身的,其他任何人不可以代替著作权人行使这个权利。2.所以如果没有经过作者的许可,私自将他人的诗歌或者是音乐作品发布到网上的话,就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发表权,此时也是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第二,没有经过他人的许可,就复制他人作品来进行网上的发行或者是放映。像这种传播方面的权利,也是我国保护的一个弱点,如果没有经过他人的许可,而将他人的录音作品复制之后发在网上进行传播,或者是将视频等文化娱乐作品来进行传播的话,也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不过在生活当中,这是一个我们大家都不太知道的领域,因为我们觉得只要这个东西我看到了就可以分享给别人看,但是实际上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这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第三,剽窃他人的作品,并署上自己的名字。嫖切这种行为,我们在知识产权的纠纷当中听得还是比较多的,大概的意思就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之后,通过一点点的改变,或者是其他的重新创作来把他人的作品据为己有,这在知识产权的案件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剽窃了他人的作品的话,那么新作品源就一定会有一定的相似度的,只要找出这个相似度并且拿出证据来的话,那么这个条件是可以认定成功的。第四,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以达到娱乐的目的。由于他人的作品是自己心血的结晶,尤其像是一些文学大家的作品,是不可以被他人随意的篡改恶搞的,这是对于本身的著作权来讲也是一个巨大的伤害。以上这些种类就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可能会遇到的,在网络环境之下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这种行为,如果我们对于这种行为还意识不够强烈的话,这是属于我们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应当加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来达到网络和现实当中都起到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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