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墓没盗出来东西能判几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盗墓没盗出来东西能判几年?1、盗墓没盗出来东西有可能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2、如果构不上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可能构成盗窃罪或者盗窃、侮辱尸体罪。二、犯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对于如何处罚犯罪未遂。各国有不减主义、必减主义和得减主义之分。不减主义,即不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因为未遂犯的主观恶性和既遂犯并无区别。必减主义,即必须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因为犯罪未遂形态毕竟没有完成犯罪,并且往往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结果。得减主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官斟酌裁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我国采取得减主义,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盗掘古墓葬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内涵认定一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其一,明确“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司法实践中对于私自挖掘地下文物的行为认定为“盗掘”不存在疑义,但是对于盗掘内水、领海中的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定性,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特别是,我国南海管辖海域内,水下文物遗存丰富。当前,盗捞南海水下文物较为猖獗。为强化对水下文物的特别保护,《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明确“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其二,明确“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不以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限。实践中,一些被盗掘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非文物保护单位,甚至尚未被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行为人先于文物考古工作者发现该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例如,长沙汉王陵系列盗掘案,被盗的古墓群在被盗掘前,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从被盗出的文物资源分析,认定是汉代王陵墓群,后相继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避免争议,《解释》第八条第一款专门作了规定。二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不包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实践中,对于“古文化遗址”的范围存在不同认识,有意见认为应作广义上的理解,将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包括在内,故对于将上述不可移动文物的一部分从其整体中挖掘、凿割下来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经研究认为,对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不宜作上述广义理解。主要考虑如下:(1)《文物保护法》第三条明确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与“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并列,不宜再将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纳入“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2)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实质上是盗窃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没有必要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因此,《解释》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对于盗窃不可移动文物整体或者可移动部分的定罪量刑问题,《解释》第十二条作了专门规定。没偷到东西有可能会按照盗墓未遂来处理,但是,没偷到东西的同时却严重的破坏了古墓葬,量刑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也是有可能的。已知的国家古墓葬已经被当地的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起来,未发现的古墓葬倒是有可能会被一些盗墓贼所惦记,还有些盗墓贼偷的只是普通的墓葬,目的是为了盗尸体。



·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长多久判决?
    一、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长多久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以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12万判多久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12万判多久一、冒充警察招摇撞骗12万判多久诈骗12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手段。1、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撤诉的权利;(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


·个人电信诈骗最低判几年
    个人电信诈骗最低判几年?个人电信诈骗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怎么区分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


·老公贩毒被判了三年我该怎么办?
    老公贩毒被判了三年我该怎么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销售假药1000万判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销售假药1000万,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法条竞合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如果只从销售数额来判断,应当按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是十......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非法集资的担保人如果是被骗担保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1、以借款的名义非法集资,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法院会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


·法院判决后发现遗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发现遗嘱怎么办对于遗产法定继承后发现遗嘱判决这个问题,如果遗产法定继承后发现遗嘱的,虽然已经按照遗产法定继承,但是可以在发现遗嘱起两年内进行起诉,这时先前的法定继承判决便失效,以遗嘱为标准进行遗产继承......


·涉嫌寻衅滋事一般判多少年
    一、寻衅滋事一般判多少年(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


·原配把小三打流产判几年?
    原配把小三打流产判几年?如果将小三打成轻伤及以上,打人的原配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否构成轻伤,以法医部门的伤情鉴定为准。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仅仅只是流产没有造成其......


·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吗?
    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吗?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关于受害人在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其近亲属提出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诉讼请求,应否支持的问题。受害人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伤残赔......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