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一、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2、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赔偿数额丧葬费23526元、死亡赔偿金46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医疗费、交通费据实结算。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新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定罪方面,你朋友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在量刑方面

首先,他酒后驾车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酒后驾车应当从重处罚。

其次,他肇事后有逃逸行为,本来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被害人在医院几天救治无效死亡,也可能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要件是:(1)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受伤当场未死亡,如果被害人当场死亡,也不能认定为逃逸致人死亡;(2)行为人有逃逸行为,即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3)逃逸行为延误救治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对于逃逸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至少有过失。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发生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如果主观上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逃逸致被害人死亡,按逃逸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

你朋友主观上有过失,而且具有逃逸行为,如果医院认为你朋友的逃逸行为使被害人延误救治而死亡,那么就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你朋友因为害怕打电话给他的朋友,他朋友报了警,可能构成自首。自首的构成要件为:1、主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一,别人在他犯罪后归案前,替他报的警。

第二,投案的对象是公安机关。

第三,投案方式为亲友主动报案,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

第四,他打电话给朋友,说明自己有一定的投案意愿。

因此,属于主动投案。

至于是否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上面没有提到。如果也符合,则构成自首,在量刑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肇事者具有悔意是初犯或者赔偿了被害人(的亲属)一定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替肇事者求情),法官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酒后驾驶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不管有没有发生事故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可以说是间接杀人,属于刑事案件,如果自首,在原有的刑罚基础上会稍微的减轻刑法。一般情况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以及肇事态度进行判刑。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一、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持刀威胁抢夺他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一、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处行政拘留,并罚款,对于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


·法庭审判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
    法庭审判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一、法庭审判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1、审判长2、审判员3、人民陪审员4、书记员5、法警二、审判长的职责(一)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二)组织合议庭成......


·假冒伪劣产品致人死亡如何判?
    假冒伪劣产品致人死亡如何判?一、假冒伪劣产品致人死亡如何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以上规定,生产者只要其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2023网络金融诈骗会受到哪些判罚?
    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兴的诈骗手段被许多人所利用,就是看好了网络的虚拟世界。以为能躲过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严密的计划终究还是会得到法律的制裁的。那网络金融诈骗会受到哪些判罚,下面我们就这一手段为您......


·侵犯肖像权判多久,要赔钱吗?
    在网络快速发展和利益驱动下,有些人会利用名人照片从事商业宣传活动,以此提高销售利润,但却不知这其实已经构成了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或许很多人对肖像权并不是很了解不重视,所以才会犯此错误。那么,我们今天就以侵犯肖......


·运输毒品280克应判几年
    需要看具体的涉案毒品类型,运输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


·抽逃出资后担保判决是怎样的
    抽逃出资后担保判决是怎样的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交易安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刑......


·开庭时间原告不出庭怎么判?
    开庭时间原告不出庭怎么判?一、开庭原告不到庭怎么办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2、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3、按照撤诉处理......


·打架使人轻微伤要怎样判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处罚是,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


·诈骗12万初犯怎么判
    诈骗初犯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诈骗金额达到3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诈骗12万属于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