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当中并不包括经营权,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有: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参见“地理标志”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披露过后信息专有权。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

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3、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4、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是有法可依的,经营权只是一种普通的经营业务的权利,对于同类型的业务,不能说有其他人经营的情况下自己就不能再经营了。而知识产权所拥有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基本上都是当事人靠自己的智慧设计和制作出来的,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其他人是不能使用的。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方法包括哪些?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方法包括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一、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民法通则,刑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均对此作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中规......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的条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抢注商标司法解释是什么?
    抢注商标司法解释是什么?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


·图书翻译出版版权合同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图书翻译出版版权合同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也可以按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软件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


·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以前基本上看不到的侵权行为也被越来越多的揭发出来,尤其是商业上的侵权,那可是直接关系到公司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那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呢?商标侵权赔偿到底得赔多少才合适?从交通便......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一、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为500元二、变更费收费标准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


·注册商标使用时间一般有多久
    注册商标使用时间一般有多久一、注册商标使用时间一般有多久1、进入商标局后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形式审查,约20天的时间,通过审查的,核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并在中国商标网可以查询到相关的申请信息;第二部分是等待......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普通商标在经过申请认定之后,就会承担注册商标,此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也是有一定的期限和范围的。那到底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呢?具体的保护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