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不能作罪轻辩护。2、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作罪轻辩护,涉及到当事人自由或者财产这样较高的权益,一定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虽然律师有独立的辩护权,律师还是退出辩护为宜。作为当事人,也应该正视现实,强行要求律师不顾现实作无罪辩护并非明智的选择。二、辩护要点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8)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如:年龄规定、初犯、累犯的规定、是否投案自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具体的刑法条款项的引用;9 )被害人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辩护人在进行辩护之前,应当与当事人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则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如果存在犯罪事实的则应当进行罪轻辩护,因为这两种辩护行为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如果进行了无罪辩护就不可以进行罪轻辩护。



·留学生在英国判了缓刑能回国吗
    留学生在英国判了缓刑能回国吗一、留学生在英国判了缓刑能回国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这需要以英国当地的法律制度为准,留学生在英国犯罪的情况下,我国司法机关是无权干预的,而英国的缓刑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缓刑制......


·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加重吗?
    一、刑事二审会加重吗?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


·2023年行贿罪入刑吗?
    一、行贿罪入刑吗?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


·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醉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当然这只是危险驾驶罪中的一种行为,不过此时还是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的。那么你知道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醉酒造......


·遗弃罪刑法九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人人都主张在社会中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总能听到老人和小孩被遗弃,并且每天都在上演这类的事情,那么对于被遗弃的老人和孩子而言,这对他(她)们公平吗?近几年了国家在不停地为这些被遗弃的人找回......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绑架罪是继续犯,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有哪些处罚
    犯罪未遂有哪些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


·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


·发帖造谣被转发超多少次可判刑
    造谣诽谤他人已经不在仅限于生活中通过一些恶毒的语言进行人身攻击了,现如今通过网络进行发帖造谣,也是可以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并且因为发帖造谣的扩散能力强,这样的情况下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大。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发......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刑
    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